昆山市招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其编写的《昆山招商引资之路》培训教材中提到了这样一条令人“耳目一新”的“先进经验”:“去南京、北京争取劳模指标,送给来投资的老板,国家、省里的名额不够,就评县级劳模,两年一届50个,50个不够,就100个,还不够,就200个;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送给他们一些……”(8月12日 《中国经济周刊》)
如果,劳模,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都能够作为礼物用以对投资商人“报恩”,那么,这投资送“官帽”就不止是简单的“政策红利”了,还可能是官商“勾肩搭背”的不良行为更或是权钱交易下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了。试想,如此漠视党纪国法律、模糊法律边界之行为,不仅未有效制止,而是成为了当地招商引资的“先进经验”,这不仅令人“耳目一新”,更是让人更生质疑。
连日来,关于昆山特大爆炸事故的话题一直是网络媒体和民众舆论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而随着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对此事件的调查认定,以及各大媒体记者对昆山特大爆炸事故原因和当地在招商引资方面对企业“无底线服务”的不断起底,更是让这座曾引以为荣的招商引资“先进经验”做法成为舆论口诛笔伐的对象。
虽然,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责任主体是事发企业,主要责任人是企业高层,当地政府则负有领导和监管不力之责。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从涉事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的“无底线服务”模式来看,酿成此次悲剧的原因是,突破底线的招商引资理念,被异化的“政策红利”所造成的企业监管缺位。
正如新闻报道中:探索“摇号抽查”方式,以“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检查次数”;对“随便检查企业”的执法单位“严肃追究问责”;将环保、安监部门纳入“限制行为能力”的监控名单;执法部门每年到企业的检查不能多于两次……这些当地政府的“亲商”之举,其实就是被异化的“政策红利”。如不是当地政府部门明文规定,想必这些令人惊奇的“政策红利”就会被看成是网络上的玩笑、调段。
然而,更令人惊奇的是,在昆山市招商中心相关负责人编写的《昆山招商引资之路》培训教材中,提到的让人“耳目一新”的“先进经验”:“去南京、北京争取劳模指标,送给来投资的老板,国家、省里的名额不够,就评县级劳模;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送给他们一些……”其实,这所谓的投资送“官帽”的“政策红利”,实为在以GDP论英雄情况下的漠视党纪国法律、模糊法律边界之行为。
当然,这些现象不仅值得当地反思,更应引起政府高层的高度重视,不仅要以有力举措对涉事的企业、政府等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从严惩处;更要以此为镜,以此为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以敢于担当负责的实际行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否则,类似事件仍将层出不穷,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又不仅仅局限于昆山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