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这一基础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历经半个多世纪的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退出历史舞台。
我国从1958年开始实行城市和农村户口的分裂登记,严格管理城市户口,而城市户口,尤其是特大城市户口的含金量在于其与许多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及公共参与联系在一起。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沿海及东部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中国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迁徙,然而这些离开户籍地的公民,由于缺乏所在地户籍,虽然作为常住居民安家、纳税、创造gdp,却无法合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保障与福利待遇。此次户籍改革,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要的财政支出会带给地方政府巨大压力。为容纳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其他新增常住人口在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地方政府需要增加包括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公共服务管理投入、社会保障投入、保障性住房投入等一系列财政支出,无疑需要加大财政投入。
农村户口的取消或将意味着农村人口的减少,城镇人口的增加。目前来说,县城、城镇学校容量已经很大了,不少城镇大班额的现象十分突出,上百人的班级并不鲜见。未来,这个问题将更加突出。其次,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珠三角、长三角地区,教育资源比较紧张,珠三角甚至没有地建新的学校,未来,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在政策细化时还应考虑到这个问题。再次,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有90%在公立学校就读,他们的教育经费可以得到保障,但是,仍有10%的孩子在私立学校,他们的教育经费国家所承担的比较少,而这10%的孩子大多数是家庭经济条件处于底端的孩子,恰恰是最需要国家教育经费的。所以仍然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孔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