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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民医院过度收费 手术费也可以讨价还价?

2012-12-12 15:45 | 来源:

原标题 [手术费也能和买菜一样讨价还价?]

  本报记者 赵俊聪

  谈好的2000元手术费在术后临时“变卦”,院方称还需再买400元左右的产品才能获得“更好的恢复效果”,因为这笔钱不含在手术费中……

  上个礼拜,在苏州圣爱医院做祛疤手术的市民陈女士便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没想到医院的手术费可以像买菜那般‘讨价还价’,这样做属不属于价格欺诈啊?”在向本报“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求助中,陈女士还告诉记者,手术结束后医院也根本没人管她,“我觉得治疗的部位很疼,就去找护士,可对方竟然叫我自己找空房间冰敷,太过分了。”为此,记者昨天与苏州市物价局前往圣爱医院进行调解处理。

  手术费也能讨价还价?市民质疑医院胡乱收费

  上周六,市民陈女士向本报“政风行风”栏目讲述了一起在别人看来有些触目惊心的遭遇———

  12月5日,也就是上个礼拜三,陈女士前往位于高新区的苏州圣爱医院做祛疤手术,希望借此解决剖腹产留下的疤痕增生问题。

  由于陈女士的疤痕长度为9厘米,按照院方给出的价格,治愈需要3个疗程共6000元手术费,其中每个疗程的单价为2000元,包括1500元的一针的“疤痕针”及500元的激光治疗。考虑到陈女士对疗效抱有疑问,院方同意对方分期付款,即“做一次手术(一个疗程)付一次钱”。

  谈好价格后,陈女士当天便接受了治疗,谁知手术结束后院方又“建议”她再配1支价值258元的“修复因子”和1张150元的“疤痕贴”,并称“使用后可以恢复更快。”“这在手术前没有和我说啊?”陈女士当场提出质疑,可院方表示,这笔400多元的费用并不包含在手术费中,是顾客自愿消费的产品。因为担心疗效没有预期那么好,陈女士还是很不情愿地掏钱把两件配套产品给买了下来。“谈好的价格怎么说变就变呢?我觉得这是价格欺诈,”她愤愤地说,“不知道这家医院的收费是怎么定的。”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叫人更为心寒:由于医院当天紧接着要为另一位顾客做手术,竟然让术后仍感到治疗部位疼痛的陈女士自己去找空房间冰敷以缓解痛感。

  院方回应:服务确实不周,愿补偿消费者

  做手术还能讨价还价,这不是拿生命开玩笑嘛?为了确认陈女士的说法是否属实,记者昨天与物价部门前往苏州圣爱医院进行调查。

  说起陈女士,医院方表示很有印象,并承认当日因业务繁忙,确实在服务流程上没有做到位,最终导致对方忍痛自找房间进行冰敷,“就此事我们已经和陈女士面对面沟通过,道歉过了,她也表示谅解,我们还承诺一个月后对其复诊并赠送了面部护理一次。”“至于她反映的手术费‘讨价还价’,我觉得可能是她没理解清楚,”负责接待陈女士的医疗人员告诉记者,手术费确实是总共3个疗程6000元,可258元的“修复因子”与150元的“疤痕贴”是术后皮肤科给陈女士单独开的“配合治疗”产品,“这东西顾客是可买可不买的,作用也只是让皮肤的修复速度快些,和治疗效果没有太大关系。”虽然院方一再解释他们不存在“价格欺诈”,但在市物价局的协调下,圣爱医院最后表示愿意为陈女士提供一定补偿。医院医疗管理中心的周伟国主任说,他们首先将退还对方已经支付的408元,即“修复因子”和“疤痕贴”的费用,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同时改善院方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假如陈女士愿意继续来我们医院接受余下的2个疗程治疗,我们可以再赠送2套配套的‘修复因子’和‘疤痕贴’,且确保让她原有的疤痕在术后得到明显改善。”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陈女士表示可以接受。

  民营医院“三过度”仍为投诉热点 今年以来市物价局已接到相关投诉50起

  “民营医院拥有自己的特色门诊和特色服务,应该是公立医院的有力补充,”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张祥生说,“但近年来苏州的民营医院市场秩序紊乱,欺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一直存在,2012年以来我们物价局就接到民营医院投诉50多起。”

  张祥生介绍说,民营医院投诉中的大部分内容都与过度治疗、过度检查、过度开处方等“三过度”问题有关。其中,过度治疗是指把小病当成大病来医治,把简单的治疗过程复杂化;过度检查为扩大患者的检查范围,收取不必要的巨额检查费;过度开处方则是为患者开些超过治疗需要的药物,包括开一些高价进口药。

  而对于如此现状,张祥生称主要因为患者和医生的信息不对称,“许多患者担心身体健康,所以检查哪里、吃哪些药全由医生说了算,于是一些医院揪准这个薄弱环节,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除了“三过度”问题泛滥,他表示专项整治中还发现部分民营医院销售高价药品,其药品价格已经超过了物价部门规定的最高限价。对此,物价部门已没收了相关药品,并按相关法律予以“违法所得5倍以内”的罚款。“作为患者,我也建议大家要多开口,比如在就医前与医生做好沟通,不要轻易落入陷阱”,张祥生提醒到,“民营医院也需要把价格公示给消费者看,可以通过门诊部电脑查询等多种方式公示,如果患者在就医时觉得诊断结果或药价存蹊跷,可以及时向医院医务处或物价部门反映,但切记保存好病例、购药发票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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