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16日上午连发处理三名省委常委的情况通报,虽然均被开除党籍,但公职处分“待遇”各有不同。其中,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被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则连降7级,降为科员。
“赵智勇从一个副省级官员猛然连降七级成为一个小科员”,消息一出,立刻成为人们的一大笑料和谈资。从“天堂”到“地狱”,如此大的落差,没有了名利和权力,失去了原有的风光,此时的他有何感受?临近退休的人,却一度被贬为“庶民”,与普通公务员为伍,他自己难以适应,别人也觉得别扭。已经习惯于对别人发号施令,如今的他还能接受别人的领导和安排吗?跌宕起伏的情节,想想都觉得新鲜和搞笑。
中纪委为何要作出不同寻常的处理结果?这个问题耐人寻思。在纪委通报的反腐案件,我们常看到是“与他人通奸;涉嫌严重违纪;索取、收受巨额贿赂”等表述,涉事官员也多被“双开”并移交司法机关。张田欣的问题则是,“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对赵智勇问题的官方描述就更简单了,只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目前对二人没有贪污受贿的具体情节表述,故此作出降职处理。国家干部的用人选人制度,必须遵行公平公开的原则,官员的升降也是正常的事。有升就应该有降,理政问事不当,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损失,降级顺理成章,岂能只升不降?
由此,把副省级官员直降为“庶民”,体现了党的组织纪律的慎密设计。所以,案件带来的不仅仅是喜剧和笑料,发挥出强大的警示作用,才是其真正意义所在。如果官员胆敢违法乱纪,定会受到相应的惩处。做到赏罚分明,有升有降,才是国家正常的政治沦理。(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