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东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月9日以来,东莞市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铁腕整治的力度,开展了打击“涉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6月10日,全市共立“涉黄”刑事案件244宗,查处“涉黄”治安案件442宗,对涉嫌充当“保护伞”或存在失职失察、渎职问题的43名公职人员进行问责,其中1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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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新形势下,必须注重呈现手握公权的公职人员拒腐防变的精神风貌,从而使我国惩防腐败体系中的教育措施更有效,制度实施更顺畅,监督机制更易行。从东莞打击“涉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情况看到,众多公职人员“涉黄”被问责,应该引起我们的警醒。笔者提醒,要警惕“黄色”迷离了公职人员的双眼。
众所周知,腐败是社会毒瘤,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致命风险。近年来,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和意志从未改变,依法惩治腐败的举措不断加强。惩处涉黄公职人员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但为了变“长痛”为“短痛”,还需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约束人,这样才能永葆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部位依然呈现易发多发的特征,特别是公职人员涉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很不满意。因此,要遏制易发多发的腐败势头,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 要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理性分析,东莞之所以会有这么多的公职人员参与其中,是因为他们的责任感差,以及对工作缺乏敬业的感情。对自己手上的工作麻木不仁,冷淡厌烦,责任性不强,得过且过,应付了事,马马虎虎,有的干脆成伙结伴吃喝玩乐,胡搞乱来,败坏了党和干部的形象。为此,公职人员理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预防犯罪的警钟长鸣。
总之,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一旦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势必会削弱国家的各项职能,会破坏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为此,国家公职人员应当一心为民服务,真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千万别让“黄色”迷离了的双眼。(文/蒋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