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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乱象”何时才会终结?

2015-07-12 08:36 | 来源:

胡女士接受采访视频截图

 

  云南省纪委近日对6月10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所报道的胡女士为将户口从昆明迁至成都,花了8个月时间办理婚育证明的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称,相关单位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存在严重不作为、人为设置条件、服务意识不强、敷衍漠视群众、推诿扯皮问题。目前,多名涉事工作人员、相关责任领导已被处理、问责。(7月11日《华商报》)

  经媒体报道,“证明乱象”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虽然“相关人员被处理”算是给公众一个交代,但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到底何时才能终结这些现象?

  苑广阔:畅通投诉渠道,加大惩戒力度

 

  在我看来,部门和单位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滞后、行政不作为等问题,“根深蒂固”、“屡教不改”的原因就在于百姓的投诉渠道不畅通以及事后惩戒不到位。老百姓在办事过程中遭遇了行政不作为,敷衍塞责,故意刁难等等,心里虽有不满,却不知道找谁投诉,即便拨打了投诉热线,也往往没有下文,不了了之,那么作为工作人员自然也不可能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戒与问责。这实际上就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部门和单位的服务意识和水平永远难有改进和完善。

  反过来说,如果老百姓一投诉就灵,一投诉当事人就会遭遇真正感到“肉疼”的惩戒和问责,则情况必然大不相同。先不说这种问责和惩戒本身就会让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化压力为动力,而且老百姓看见投诉见了效,才会增加投诉的积极性,进而变原来的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从根本上推动部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吴桂桃:对“证明乱象”正本清源

  我认为,一些“证明乱象”的根源是政策绑架。比如前些年,群众要办婚姻登记,得先查验“农税完清情况”,新生婴儿要上户口,要让计生部门开证明,这就衍生出额外证明,让群众多跑路,跑冤枉路。

 

  工作人员不敢担责、为官乱为是重要原因。一些人总是变着法子,让群众开具系列证明,以确保自身能够“站得拢,走得开”,即使业务出现差错,也好有开脱之理。而工作人员虽然官职低,却掌握具体经办的“大权”,因此借着为难群众显示其“大爷威风”,甚至借机敛聚钱财。

 

  禁绝此类问题,正本清源是关键。要从顶层设计着手,理顺行政权力,该简化的要简化,该取消的要取消,该下放的要下放。同时要加强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晓办事流程,所需的证件材料。更要强化监督举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使其勇于自我维权,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身边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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