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病人称住院期间没吸过氧
结账时多了468元吸氧费
“我妈在八一总场医院住院13天,没有吸过氧,但结帐时却多了一项吸氧费468元,医院这不是乱收费吗?”18日上午,家住儋州市雅星镇可萼村的陈赞栋拨打南国都市报新闻热线投诉时气愤地说。
陈赞栋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他妈妈今年75岁,因腰酸脚痛于6月4日第二次在八一总场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诊断是慢性支气管炎并肺部感染、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双膝关节及腰椎退行性改变、慢性胃炎等病症,经过打针治疗13天,但病情没有好。于是,他于17日将妈妈转院到儋州市人民医院。而在结账时费用达3959余元,他感觉这费用有点高。因为他妈妈第一次住院时住了20多天,费用才2000多元,这次才住13天,费用反而近4000元。于是,他要求护士打印清单。
陈赞栋说,打印清单后,他发现里面有一项“低流量吸氧”,每次3元,一共156次,总共468元。他从没看见医护人员给妈妈吸过氧,为什么医院却收吸氧费?他立即找负责结账的护士交涉,并要求退钱。但对方称退钱是不可能的,他可以家庭经济困难为由提出申请,医院可以减免的方式补退200元。他气愤不过,便拨打南国都市报新闻热线进行投诉。“我还要到卫生局投诉,这样乱收费是不行的,不但让我们病人多交钱,同时也是骗了国家医疗保险的钱。”陈赞栋说。
“我妈妈是八一总场的退休工人,按理住院应该要报80%的医疗费,而3959元医疗费中八一医院仅报2794元,我自己还要补交1165余元,算起来报销的比例才70%多一点。”陈赞栋不满地说。
18日下午,南国都市报记者就此事向八一总场医院院长黄繁核实。黄院长告诉记者,经他向内科医护人员了解,当时患者(即陈赞栋的妈妈)刚入院时医生考虑她的病情,安排了吸氧来辅助治疗,一天吸12个小时,一个小时3元,护士也给患者吸了氧。但后来患者感觉吸氧没有效果就没有吸氧了,但结账时护士按13天每天12个小时的吸氧量来计费了。
黄院长说,医院每天有七八十病号,医护人员比较忙,工作有过错也是难免的,如果陈先生对这项收费有异议,可以到医院来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