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圳首个70后正局级女干部,深圳市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刘燕日前辞职引起广泛关注。媒体质疑她是因为“裸官”辞职,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刘燕辞职有其个人原因,但多个信源表明,刘燕确属“裸官”,其丈夫拥有海外户籍多年。(8月13日 《广州日报》)
谈起“裸官”管理,就不得不说在各省市率先发起加强裸官管理的广东及深圳这两个城市。早在2009年,深圳就发文规定凡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而广东省委组织部更是明确规定省管干部上任前需报告家属的情况,等等。
然而,就在这样一个在全国率先明确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的广东深圳,在此次面对一名正局级官员的辞职事件“该名官员是否是裸官”的回复中却显得底气不足。这着实令人不敢恭维,更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不知,这是暴露出了当地在加强管理“裸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呢?还是存在着什么“难言之隐”,更或是还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不论是作为“70后”女干将因升迁创造的多项纪录而倍受社会公众关注,还是其从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一职成为新区党工委书记,主持新区党工委全面工作,更或是今年广东省对因为“裸官”而被调整岗位的9名市厅级干部当中是否包括该名女干部没有作出的回应,种种迹象表明,作为一名管理当地干部的市委组织部门,不可能不知道其是否为“裸官”。否则,这就是严重的失责渎职!
由此可见,深圳这名70后正局级女干部辞职事件的关注点或许已不再是其是否是“裸官”了,而是当地组织部门在“裸官”管理工作中如何令人信服的问题。作为一名曾在该市市委组织部门任职副部长的官员,可以说是 “身边人”、 “自己人”,然而,当地组织部门竟然不知道其是否是“裸官”。这着实“让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惊呆了”。
还好,在媒体的追踪报道和网络舆论的强烈质疑下,该名辞职官员“承认先生早年已移民”,并称“我先生上世纪80年代末留学移民,1998年回国。我们于1998年底结婚,我2001年加入公务员队伍。”这虽说为该市组织部门减少了“还需要调查了解”这一程序,但却更是折射出了当地组织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严重失责渎职问题或是懒政行为。
所以,笔者希望,当地组织部门能及时纠正错误,正确面对和处理这一失责渎职问题,找准问题根源与实质,进行反思整改,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也希望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能主动作为,正确发挥执纪问责之主要职责,对该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从严惩处,以儆效尤,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而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