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一副热心肠,可惜群众不买账,从早到晚净瞎忙,基层干部很受伤。”原本是多年前村干部们的顺口溜,没想到却让龙江县委班子上了心,2012年7月,他们创造性地开启了“1+3”群众工作方法的探索之旅:“一个平台”——群众之家,“三项机制”——民情下访、民事代理和民生在线,敢为天下先,破解了农村社会转型期干群关系的新课题,使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坚如磐石,达到了“民意在一线掌握,党的政策在一线落实,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科学发展在一线体现”的初衷。(齐齐哈尔日报3月21日)
马克思曾说过,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处理好群众的利益就是党事业的重中之重。其实,我们可以看到干部的利益和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群众的利益保护好了发展好了,干部的利益也自然有了保障。所以,为群众办事,为群众办实事,干部们要学会敢为群众讲话,为群众讲话也是为了自己讲话。为群众讲话也是每一个公务员应有的责任。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会议上说,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天职。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把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
“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笔者认为,我们必须以群众为中心,就倾听群众的呼声,对群众负责,为群众做事,做群众满意的事,让群众满意了,我们的工作才是真实有效的。(作者郭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