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涵
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严重违纪违法,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本人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牟取利益;收受礼金礼品;道德败坏。目前刘铁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京华时报》8月8日)
关于贪污问题似乎由来已久,在南宋有人人得而诛之的奸臣秦桧,在明朝就有富可敌国的大贪官和珅,清朝有被百姓怒骂“宰相合肥而天下瘦”的李鸿章,直到在我们今天这样的法制社会贪污问题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今天某高官贪污3.5亿,明天某书记坐拥百处房产……这类的消息是屡见不鲜,很多官员在用纳税人的钱为自己置办房产,储存养老金,甚至为下一代开辟好一条康庄大道,纳税人的钱是无偿纳给国家的,不是专门纳给这些官员的。
官员贪污事件屡禁不止,主要是我们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存在很多法律漏洞,执法也不够严谨,官民对惩治方面的认识也不够深。在这些方面,香港就比大陆好很多。在大陆,官员贪污的数目决定了百姓对他的痛恨程度,百姓往往会更加痛恨贪污数目大的官员,相关部门也会更加注意这类官员;在香港,贪一元也是贪,照样会收到廉政公署的调查、惩处。贪就是贪,贪是不分大贪和小贪的,不能因为贪的数目小就不予以重视,因为不管贪多贪少贪的都是纳税人的钱。在香港作为警务人员、政府官员等一旦受到民众投诉或举报,就会被立即停职查办,投诉科、监警会等处理投诉的机构很多,且政府还会教民众怎样投诉;在大陆,老百姓不是遇到投诉无门,就是投诉处理不公,亦或是投诉不了了之,糟糕的时候或许你还会被莫名地送进监狱,而被投诉者仍正常上下班,什么事也没有。就算你被网友力挺闹得沸沸扬扬,问题官员也受到调查,但最后很多官员也会玩“引咎辞职”、“带薪休假”、“抱病请假”、“悄然复出”等花样来个漂亮的金蝉脱壳。
法律的严谨才会给官员敲响警钟,香港的法律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只有完善法律体系,堵住法律漏洞,严格执法程序,把“老虎”、“苍蝇”一起关进制度的“笼子”一起打,才能将贪污扼杀于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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