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安蓓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医药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对于理顺医药价格关系、完善政府职能、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将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对药品价格实施政府定价。在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的特殊历史时期,政府定价对抑制药品价格过快上涨的确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药品市场快速发展,政府定价弊端日益凸显,甚至出现政府管控越多,某些药品价格越高的奇怪现象,一定程度上甚至助长了医疗腐败,让百姓啧有烦言。
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对于药品价格的决定作用,是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相关部门继去年对一些低价药放开管制之后,此次取消绝大部分药品的政府定价,并强调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如此“放管结合”,将努力避免绝大部分药品价格“一放就乱”,确保群众负担不增加,从而使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强调政府对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的综合监管,由原来政府“单只手”管制药品价格转变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市场“两只手”作用,以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这既是政府转换角色的需要,对激发市场活力,鼓励药企研发创新,推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构建起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任务艰巨而繁重。未来政府对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的监管,也将涉及卫生、医保、质检及发展改革等多个部门,只有让各个环节更加协调,使政策能够更加细化完善,才能持续推动医改落到实处,切实还惠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