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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成功接收第一例遗体捐献

2013-02-23 18:20 | 来源:


图为泸州红十字工作人员(右)与朱华章老人的亲属交谈

酒城新报记者  柯娟  文/图

             2月11日下午5时许,泸州市红十字会救护办主任张映平接到宜宾市兴文县朱篱的电话,电话里朱篱哽咽着说自己80岁的老父亲朱华章过世了,他们按照父亲的遗愿,要把父亲的遗体捐献给社会,可以用于医学研究;有些器官还能救治病人,等于生命的延续。
泸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遗体接收单位泸州医学院等相关单位,前往宜宾市兴文县把朱华章老人的遗体运回了泸州医学院。这是泸州市成功接收的第一例遗体捐赠。
走进朱老生前生活
2月19日,记者跟随泸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来到朱华章老人二儿子朱篱的家中——朱华章老人在这里度过了他生前的最后时光。面对泸州市红十字会的再次来访,朱篱很感激,他说,能帮父亲完成他的心愿,他相信父亲走后一定是笑着的。
朱篱说,父亲是一个文化人,生前受过很多苦,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知识分子受到迫害,父亲也被卷入漩涡之中,可是父亲从来没有放弃过生活。在他十多岁的时候,父亲总是告诉他:“活着,便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
朱华章一生都在从事与文化相关的工作,从兴文县地方志办公室退休后,他没有丢弃爱好的文化事业。朱篱说,父亲最爱的便是书,有时候看书一坐就是一整天。他想,父亲那不同于世俗的思想也是看书多了的缘故。
记者看到,在朱华章老人的书柜中,陈列着《优死论》《现代人与鬼神》《生命不仅仅如此》……诸如此类关于生与死意义的书本。朱华章老人在他的读书笔记中写道:“优死与优生都是人类自身寻求生命优化的必然发展,是意识发展同客观死亡现实的适应,是人类文明最终的要求。生寓于死,有死才有生,这不仅是生命发展的辩证法,更是自然规律,一种客观的根本需要。正因为死的深刻、死的神圣、死的神秘和永恒,才赋予了生一切动人的内涵,也使人生价值创造充满了现实意义的光彩。”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朱华章老先生为什么要把自己的遗体捐献给医学事业了。
朱篱说,父亲对于自己的评价很简单,“我一生没做过什么好事,也没做过什么坏事。”在一年多以前,他和父亲在一起看电视聊天,父亲在电视中看到了关于遗体捐赠这个项目,觉得特别有意义。他说他死后要把自己的遗体捐献出去,也算是没有白来这个世界一趟,至少在死后能对社会有所贡献。他不相信有鬼神,只相信科学。
曲折遗体捐献路
朱华章老人是因为脑萎缩去世的,去世前几天就几度陷入昏迷之中。朱篱一直记得父亲的遗愿,可是对于遗体具体该怎么捐赠,他不清楚,他不知道怎样才可以实现遗体捐赠。在父亲弥留之际,他咨询了兴文中医院,成都的几家医院,最后问到了泸州医学院的一个朋友。这位朋友告诉他,可以通过泸州市红十字会进一步了解。泸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给他讲解了相关事宜,最后才实现了父亲的遗体捐赠。
再者是有亲戚反对。有几个亲戚不能接受把朱华章老人的遗体捐献出去,因为自古在中国就有祭拜祖先的传统,每逢清明节,大家都要去扫墓,如果把老人的遗体捐献出去以后,到哪里去祭拜?
面对亲戚的反对,朱篱很平静,第一,他必须尊重父亲的遗愿;第二,他觉得缅怀一个人的方式很多,扫墓,祭拜或者是死后大摆排场都太过于形式,而父亲永远是活在心中的,只要在心里常常怀念,父亲就不会走远。
泸州三人签字登记《泸州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
四川省只有成都、南充、泸州三个地方才能办理遗体捐献。截止目前,泸州已有三人与泸州市红十字会签字登记《泸州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第一个是古蔺教师罗松,他还很年轻,在2011年初被确诊为视神经脊髓炎后,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遗体捐献出来,希望能为医学事业做出贡献。第二个签订遗体捐献协议的是重庆人陈炳春,2012年除夕节前一天,红十字会接到一位自愿捐献遗体的电话。电话是一位肺癌晚期病人委托朋友打来的,病人名叫陈炳春。他说,他愿意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为社会做点贡献,现在唯一能贡献的就是自己的身体。之后,泸州市红十字会了解到陈炳春很可怜,已是肺癌晚期的他没有经济来源,儿子在三年前出车祸后右腿残疾。在这样的情况下,泸州市红十字会联系了泸州市龙马潭区中医医院,安排了陈炳春的住院事宜。泸州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林青松说:“虽然他现在没有治愈的可能,但出于人道主义关怀,我们还是将他送往医院治疗,让他体会到社会对于他的关怀。”第三个登记的便是朱华章老人,也是第一个成功捐献遗体的人。
遗体捐献的相关程序
泸州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林青松详细介绍了遗体捐献的程序:自愿捐献遗体的市民,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持委托人及报名者身份证)到当地市县(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登记,填写《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后,捐献人也可以到红十字会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
林副会长还强调,遗体捐献要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同时,捐献者需要一个委托人,在捐献者死亡后,由委托执行人及时通知红十字会。
捐献遗体是一件光荣而有意义的事,泸州市红十字会特意联系南寿山墓园管理处设立了博爱园,专门用于缅怀遗体捐献者。
(来源:2013年2月22日酒城新报第47期 新闻热线:0830-259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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