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记者 柏阳月 摄影记者 王天志
核心提示:
当心假酒
今年7月,工商部门在天天渔港查出1120瓶茅台、24瓶五粮液和7瓶国窖1573,这些酒经厂家鉴定均为假酒,所涉金额100多万元,已销售30多万元假酒。
低价促销
天天渔港曾搞活动:茅台第一瓶1180元,点第二瓶388元。原告律师说,两瓶茅台共1568元,平均一瓶酒784元,低于茅台出厂价900余元。对此,天天渔港称,只是一种促销手段。
探访
昨晚9时许,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位于机场高速路旁的天天渔港。3层楼灯火通明,霓虹闪烁。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食客觥筹交错的身影。楼下停车场停了不少车,不时有食客吃饱喝足,开车离开。正常营业的天天渔港似乎并未受到假酒案的影响。
昨日白天,一场3小时的庭审在成都中院展开。三大名酒齐告天天渔港商标侵权,总共索赔200万元。
日前,高新区工商局在天天渔港查出1120瓶茅台、24瓶五粮液和7瓶国窖1573,这些酒经厂家鉴定均为假酒,所涉金额100多万,供货商涉嫌犯罪被批捕。
昨日,在成都市中级法院,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和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三大名酒齐告成都荣辉天天渔港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天天渔港”)侵害商标权。“天天渔港”方认为,是否卖假酒仍存争议,而且自己也是受害者。
天天渔港查到大批假名酒 供货商被批捕
7月3日,高新区工商局在天天渔港查出1120瓶茅台、24瓶五粮液和7瓶国窖1573,而这些酒经厂家鉴定后,都是假酒,所涉金额100余万元,已经销售金额30多万元。天天渔港的实际控制人陈某被公安机关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陈某表示,这些酒都是一个叫陈晶的人卖给他的,他不知道这些酒是假酒,实际进价也与这些酒的市场价相差无几。
9月24日,陈晶被公安机关挡获,他表示,他们一直向天天渔港供五粮液、国窖1573等,从去年年底开始供应茅台,一共供应了6次茅台酒,前两次供应22件是真茅台,后4次的100多件是他从一个姓秦的人那里买的假茅台,卖给陈某的酒略低于市场价。
高新区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陈某犯罪,不予批捕;而陈晶则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批捕。
假酒卖价低于真酒出厂价
三大名酒共索赔200万
“这些酒经公司鉴定都是假酒。”茅台、五粮液和泸州老窖的诉讼代理律师说,高新区工商局查获了这批酒后,根据工商局的委托,公司专门对这些酒进行了鉴定,确实是假酒,而且这三大名酒都是注册商标的,天天渔港售假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商标权。
原告律师说,当时天天渔港在大厅摆了大量的酒,都是假酒,现场还发现了假酒空瓶,已经有30多万元的假酒售出了。
“而且,天天渔港卖这些酒的价格,远远低于公司的出厂价。”原告律师得到审判长允许后出示了相关证据———天天渔港做活动用的横幅和广告牌。
广告牌和广告横幅上写着:茅台第一瓶1180元,点第二瓶388元;五粮液、国窖1573第一瓶888元,点第二瓶118元。原告律师认为,以茅台为例,两瓶酒共1568元,平均一瓶酒784元,远低于茅台的出厂价900余元,“卖价都那么低,进价肯定更低,远低于市场价,足以证明卖的是假货。”
原告律师在代理茅台时请求赔偿100万元,并消除影响。五粮液、泸州老窖各要求赔偿50万元。天天渔港:
是否假酒有争议
自己也是受害者
昨日的庭审现场,被告天天渔港称,这些酒是否是假酒仍有争议。被告代理律师说,被查获的这批酒都交给了原告的3家公司鉴定,原告说是假酒就是假酒,这不合常理,“哪有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他认为,应该找第三方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进行鉴定。
被告律师认为,原告出示的那些广告横幅和广告板根本不能说明卖的就是假酒,“这只是我们的促销手段而已。”被告律师说,餐馆促销时价格低于市场价,与是不是假酒并没有关系,吸引顾客消费后,酒类亏损的钱可以从其他菜品上赚回来,况且进货价是900多元一瓶,价格也比较正常,与市场价相差不多。
被告律师说,已经售出的酒,不能证明是假酒,也没有客人向他们反映有问题。在现场查获的大量空酒瓶,也没有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证明其为假酒空瓶,而且客人若带假酒来喝,天天渔港也无权干涉。
“就算是假酒,我们也是受害者!”被告代理律师说,陈晶一家和天天渔港合作很久了,以前是陈晶的妻子在供酒,后来才是陈晶在卖,想到他们是一家人,天天渔港也没有起疑心。陈晶说有茅台可以提供,天天渔港让陈晶出示相应的资质证明,他推说以后会拿来,但陈晶始终都没有把资质证明向天天渔港出示过。
经过近3个小时的审理,法官宣布休庭,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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