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涵
全省检察长会议昨日在成都召开。会议透露,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917件1289人,立案侦查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28件37人。(华西都市报 8月2日)
917件1289人,28件37人。一连串的数字让人看了触目惊心。我们不禁要问:贪污案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在作祟?贪污事件为什么总是屡禁不止?金钱和权利带来的诱惑到底有多大?“如何看待我们手中的权力,如何面对金钱的诱惑”成为了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在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里要求干部党员“要在思想上解决好参加革命是为什么,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样的问题,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对于我们而言应该是一种责任,是一种托付,是我们为百姓办事的利器,而不是一种敛财的工具。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压力越大。当然,这里的压力是来自于百姓的重托,是对工作做不好的担忧,而不是在犯了错后对纪检部门的恐惧。
权能聚财,我们的确能利用手中的权力来积聚财富,但是不是为一己私欲聚财,是为百姓聚财,为地方造福。要用手中的权力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这样的金钱才是干干净净的,自己的心里也是舒舒坦坦的。为百姓谋取得财富越多,权力的正当使用就越充分。
靠权致富的确是走向成功的另一种方式,但应切记权力不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权应为民所用,钱是人民所有。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每一分钱的来路都是正正当当,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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