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李典秀、杨久红等农民跪拦市人大代表视察车
11月12日,李典秀、杨久红等农民跪拦市人大代表视察车
旬阳县公安局给李典秀等人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杨久红
当事人李典秀
陕西农村报讯 (记者邵林喜 张海明 李元) 11月19日,在云南彝良地震期间,因跪访视察途中的温家宝总理反映征地问题,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彝良县发界村村民梁永兰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最后云南省昭通市公安局依法启动执法监督程序,经认真复查,决定撤销彝良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当时,这个事件引起了媒体特别关注和舆论批评。
然而,巧合的是,就在梁永兰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的同一天,安康市旬阳县白柳镇失地农民李典秀、杨久红等人因跪拦安康市第三届人大平利县代表组视察车队而同样被拘留。
失地农民跪拦市人大代表视察车一周后被拘留
12月6日,在村民李典秀家里,李典秀、杨久红对记者讲述了“被拘留”事件的经过。李典秀称,19日15时许,旬阳县公安局10余名警察来到村里,将她们带走,并未告知理由,只是说带回去问话。
到了看守所后,李典秀等人才得知,她们被拘与跪拦安康市第三届人大平利县代表组视察车队有关。一周之前,11月12日16时许,安康市第三届人大平利县代表组来到旬阳县视察,视察车队行驶至旬阳县白柳镇街道涵洞十字处,孙启换、宋帮娥、李典秀、杨久红等农民上前跪拦,向市人大代表反映,由于自家耕种用地全部被征用,征地款至今未领取,导致生活无法继续下去等问题。
拘留三天之后接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李典秀、杨久红说,一周之后,没想到警方会拘留她们。更为不解的是,11月23日,警方才向她们出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李典秀、杨久红等人提供的旬阳县公安局出具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称:11月12日16时许,孙启换、宋帮娥、李典秀、杨久红等人在旬阳县白柳镇街道涵洞十字处,以反映问题为名拦截行经该地的安康市第三届人大平利县代表组在旬视察车队,不听劝阻,影响车辆行驶长达二十余分钟。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款(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李典秀等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落款为“旬阳县公安局”,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
李典秀、杨久红等农民跪拦安康市第三届人大平利县代表组视察车队事件发生11月12日。在村民中,有两种说法和疑问:其一,如果旬阳县公安局认为李典秀、杨久红等人的行为确实违法了,就不该拖延了一周后才想起执法,而且在拘留三天之后才送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二,如果李典秀、杨久红等村民并没有违法,则采取强制措施就完全与法律无关,而是地方政府借用法律的名义对村民实行弹压。还有人认为,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反映出拘留李典秀、杨久红等农民决定的荒唐无稽。
究竟是谁发动了这一执法行动,这其中是否存在一些“猫腻”,非常有必要予以严肃追究。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