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正在用数码鹰采集超员证据。 孔大龙 摄
违法投入使用的“黑校车”经查已长期漏检。 孔大龙 摄
河北省沧州市交警支队28日透露,26日17时35分,在307国道河北沧州境内沧县大褚村乡路段,执勤交警查处两部违规运载学生的“黑校车”,经调查,核载共15人的两部车内,共乘坐了72人,其中68名为幼儿。目前,涉事幼儿园经调查存在多处违规,已被当地教育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沧州市交警支队宣传处透露,在近期交通安全大排查行动中,沧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沧县大褚村乡个别幼儿园采取手段规避执勤交警,违法使用违规车辆接送幼儿,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8月26下午,沧县交警大队抽调专门警力,在群众举报的路线,截获两辆“黑校车”。
据当事交警介绍,在执法中发现,涉事面包车后排座椅被改造成长条凳,除司机和一名女教师外,实际共搭载乘客72人,其中幼儿68人,超员均超过300%以上,属于严重超载。在交警进一步调查中发现,两车均未在当地交管和教育部门办理校车相关手续,且属于漏检车辆,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不折不扣的“黑校车”。
在现场执法的过程中,一名自称为幼儿园园长和车主的村民刘某,从交警手中抢过方向盘,高呼“我来开这车,出了事我兜着!”在经过当值交警的协调和教育后,下午5点50分许,由执勤交警的监管,涉事“喜洋洋幼儿园”园长刘某协调有关车辆分别将现场驻留的幼儿安全送回家。
根据2012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由当地教育部门对办学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严惩。
8月27日上午,沧县交警大队根据涉事“喜洋洋幼儿园”私自使用年审过期、私自改装、且不合乎要求的“黑校车”运送超员300%的幼儿,分项对其当事人进行了顶格处罚。并通报沧县教育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制定的校车使用规定,通知对当事的幼儿园进行停业整改。
据了解,近年来,由办学机构违法使用校车,运载超员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事件频发,校车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沧县交警大队结合查处的“8.26”黑校车典型案例,进一步与沧县教育局协商并达成一致,自8月27日起,将对全县所有中小学以及幼儿园的校车使用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摸排,对违规使用不合要求的校车进行限期整改,对顶风违法擅自使用黑校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学校当事人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