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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涉嫌滥用职权4条指控 均与山西女人丁书苗有关

2013-06-19 07:08 | 来源:

资料图

刘志军涉嫌帮丁书苗获利近40亿元 无法以受贿追责

2013年06月19日 02:30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刘志军案起诉书提及丁书苗20次

6月9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刘志军被控涉嫌收受11人贿赂款共计6460.54万元;涉嫌滥用职权,帮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及其亲属获利39.76亿元。

在刘志军的案卷材料中,丁羽心(又名丁书苗)的名字频繁出现。她与刘志军是什么关系?刘志军被控两个罪名所涉及金额的巨大反差,是否因丁书苗的存在“稀释”了刘志军的犯罪成本?

“合作”

●2008年至2010年间,刘志军通过让丁书苗为其花钱办事的方式,收受丁书苗钱款共计人民币4900万元。

●2003年至2009年间,刘志军先后在豪华酒店、高消费娱乐场所与丁书苗出资安排的多名女性嫖宿。

●2004年至2011年间,刘志军通过运作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投资高铁相关产业、中标铁路工程项目等方式,帮助丁书苗及亲属获利39.76亿元。

在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的起诉内容中,丁羽心的名字出现了20次。

丁羽心又名丁书苗。这个因涉嫌行贿罪、非法经营罪被另案处理的58岁山西女商人,2011年初始被查,随即牵出刘志军。

刘志军涉嫌受贿的11条具体指控中,丁书苗虽是最后出现,却“贡献”了刘志军涉嫌受贿6460.54万元中的最大头——4900万元。

而刘志军涉嫌滥用职权的4条指控,则均与丁书苗有关。2004年至2011年间,刘志军共帮助丁书苗及亲属获利39.76亿元。

刘志军收受丁书苗4900万

6月9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从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先后利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收受11人6460.54万元。其中卖官受贿1178.65万元,其他则由商人进贡。

在起诉书上罗列的11条具体受贿信息上,丁书苗的名字于最后出现。

相关部门对刘志军的一份调查材料称,丁书苗和刘志军相识于1997年,后关系密切。

丁书苗真正发迹成为身家数亿的富豪,就是在2003年刘志军就任铁道部部长后。刘提出“铁路跨越式发展战略”,启动新一轮铁路大提速,中国高速铁路建设由此提上日程。

丁书苗执掌的博宥集团,涉足高铁设备、酒店、影视广告项目,该集团的不少生意,也都能看到刘志军幕后操作的身影。

根据起诉书,刘志军于2008年至2010年间,通过让丁书苗为其花钱办事的方式,收受丁书苗钱款共计人民币4900万元。

4900万具体分两起。

2008年初至2009年,刘志军因时任铁道部政治部主任的何洪达被中央纪委审查,担心收受何洪达10万美元的罪行暴露,指使丁书苗疏通关系为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丁书苗找到无业人员刘某等人帮忙,并先后支付4400万元。丁书苗后将花钱及办事未果的情况告知刘志军。

2008年至2010年,刘志军为给自己职务调整创造条件,指使丁书苗疏通关系。丁书苗找到谎称可办理此事的北京一家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帮忙。告知刘志军后,丁书苗支付于某500万元,最终未成功。

检方认为,这两项共4900万元的性质应为刘志军的受贿款。

此外,虽然检方指控未涉及性贿赂,但据相关部门调查材料显示,2003年至2009年间,刘志军先后在豪华酒店、高消费娱乐场所与丁书苗出资安排的多名女性嫖宿。

刘志军助丁书苗获利39.76亿

刘志军和丁书苗的“密切合作”绝不仅体现在这4900万元上。

2004年至2011年间,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书苗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使丁书苗及其亲属获利39.76亿元。

而丁书苗“回报”刘志军的4900万元,仅为前者获利的1.2%。

这些也都在刘志军起诉书中得以具体呈现。其涉嫌滥用职权的4条指控,多次出现丁书苗的名字。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1年间,刘志军为徇私情私利,指使、授意时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呼和浩特铁路局局长林奋强等人,为丁书苗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安排铁路货物运输计划,使其通过倒卖等方式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4.1亿元。

2007年至2010年间,刘志军为帮助丁书苗推荐的企业中标铁路建设工程项目,非法干预招投标,指令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最终使丁书苗推荐的23家企业先后中标53个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丁书苗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等名义,非法获利共计折合人民币32.3亿元。

相关部门调查材料显示,刘志军与丁书苗商量后,由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干预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帮助丁书苗制定的企业中标,丁书苗再按工程标的额1.5%至3.8%的比例收取“好处费”。刘志军对“好处费”的比例和大概数额知情。

刘志军的“算盘”

6月13日,在刘志军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开庭后的第四天,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作出说明称,网上报道“刘志军坐拥374套房产”不实,这些房产是丁书苗及其亲友或者相关公司名下的财产,“刘志军除受贿所得的6460余万元外,其他没有获利。”

因刘志军涉嫌滥用职权罪造成的经济损失,于其他相关案件被扣押冻结的大量财产,并不在他的名下,也未计入他的直接犯罪所得,包括人民币795536418.55元、235657.22美元、2232021欧元、85251441.44港元、157205.32加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刘志军落马后曾供述,他全力帮助丁书苗做大做强,就是要把丁的企业打造成自己仕途的经济基础,让丁书苗在他需要时,到处奔走,用钱铺路,大把花钱,满足其私欲。

在外界看来,这也是刘志军被控两个罪名所涉及金额存在巨大反差的原因。

隐蔽的“事后受贿”

“这是典型的把鱼养大再收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研究人员、尚权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毛立新对刘、丁二人的合作模式如此比喻。

毛立新说,与传统的请托一件事送一次钱不同,借助一个“影子傀儡”间接捞取好处的手法早年间出现在国外政客当中,近些年开始在国内高官职务犯罪中显露。

“这种方式更加隐蔽。”毛立新说,官员跟商人之间形成稳固长久的利益同盟,官员在位时许诺或者直接向商人输出利益,双方之间甚至不需要有明确的意向约定,等官员退位或者需要时就可以向商人主张兑现这一“期权”,也被称为事后受贿(酬谢性贿赂)。

另外,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情形还包括一些高官不方便直接出面经营性投资活动,会心照不宣地让商人出任“影子傀儡”。

根据2007年7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论处”。

但毛立新认为,这种官商勾结的犯罪周期很长,双方之间又很少有明确约定,在定案证据上很少能抓到既遂犯。以刘志军为例,由于不能证明丁书苗公司获利的30多亿最后转移到刘志军名下,因此检方无法以受贿追究责任,最后只能公诉以滥用职权。而根据《刑法》规定,渎职犯罪,包括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等,法定最高刑一般都在10年以下。贪污罪、受贿罪的法定刑,最高是死刑。

6月9日,刘志军案一审庭审结束。当天中午,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称宣判时间将另行公告。

另案处理的丁书苗,目前尚未接受审判。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媛

律师称刘志军对罪名无异议 但认为4900万不算受贿

2013年06月09日 12:21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刘志军案庭审结束涉案金额成辩论焦点

人民网北京6月9日电(张雨 杨孟辰 刘青) 今天上午8点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中午12时休庭。被告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接受本网记者采访表示,庭上控辩双方辩论焦点在涉案金额,刘志军对所涉罪名无异议。

钱列阳告诉记者,今天上午的开庭中,检方指控刘志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并认为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000多万。刘志军对两项罪名表示无异议,但对涉案金额中的4900万提出质疑,认为不属于受贿。

此案未当庭宣判。

律师称374套房非刘志军所有 均在丁书苗等人名下

2013年06月14日 03:2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孙思娅

原标题:涉案374套房产非刘志军所有

6月9日,刘志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在市二中院受审。检方向法庭提出可以对刘志军从轻处罚的理由之一是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已经追回、滥用职权导致的损失也已挽回。法庭上,检方宣读了关于赃款、损失追回的相关情况。据悉,司法机关查扣的374套房产非刘志军财产,属于丁书苗及其亲友以及其他相关公司名下。知情人表示,刘志军并未从滥用职权犯罪中获得直接利益。

案情分析

查扣的374套房产是谁的? 属丁书苗及亲友或相关公司

据悉,案发后,司法机关对刘志军的受贿赃款进行了追缴。

其中,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扣押冻结人民币7.95亿余元、23.6万余美元、223万余欧元、15万余加元、8525万余港元,冻结股票账户9个,冻结房产37套,冻结伯豪瑞庭酒店100%股份和房产337套,扣押汽车16辆,冻结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扣押书画、饰品等物品612件。

据知情人士称,这其中因刘志军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非刘志军本人的财产,而都是丁书苗(又名丁羽心)及其亲属名下或者相关公司名下的财产。此外,关于374套房产,其中337套是伯豪瑞庭酒店的房产,绝大多数是酒店客房;另外的37套房产的所有权涉及到十几个人及公司,都属于丁书苗及其亲友以及其他相关公司名下,与刘志军没有关系。该知情人称,刘志军并未从滥用职权犯罪中获得直接利益。

据知情人称,刘志军案所涉及的大部分扣押财产主要是从丁书苗案中扣押的。

丁书苗在山西从煤炭运输起家,是博宥投资管理集团(以下简称博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博宥集团实际控制的山西金汉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武广高铁、郑西高铁及广深港高铁工程中均有中标项目,而检方指控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丁书苗及其亲属获利39.76亿元。

作为回报,丁书苗花4900万元为刘志军办事。目前,丁书苗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行贿罪被另案处理。

案情分析

此案庭审为何只有三个半小时? 控辩审三方开过庭前会

刘志军被控受贿6460.54万元的时间从1986年至2011年,跨度长达25年,而且行贿人共有11人;同时,刘志军案所涉及的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高达39.76亿。

这样一件大案的庭审时间为3个半小时。就此,记者采访了当天参与刘志军庭审的人士以及刘志军的两名律师。

刘志军的辩护人钱列阳表示,6月9日的庭审上,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涉嫌犯罪的案卷材料多达477卷,但是按照新刑诉法的规定,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控辩审三方在秦城监狱进行了一整天的庭前会,一些书证都已经看过,对于一些没有争议的证据(比如一些公司的工商登记证明)在法庭上没有再出示。

刘志军的另一名辩护人娄秋琴律师说,法庭考虑了刘志军的身体原因,从人文关怀角度,对庭审时间进行了较好的控制。娄秋琴律师称,对于全部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双方都不存在任何争议,仅仅在个别证据的证明内容看法上,律师和公诉人存在不同角度。

对证据无异议 法庭从简

参与庭审的法律人士表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2条,在开庭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同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83条,如果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审判人员也可以召开庭前会议,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通知被告人参加。

该专业人士表示,刘志军案的庭前会议,正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进行的。在庭前会议中,审判人员是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的。其中,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而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就可以简化。刘志军案之所以耗时3个半小时,就是由于刘志军本人及其律师对于公诉机关的大部分证据都没有异议,所以在庭审时,对于这部分证据的举证和质证,法庭采取了简化。

铁道部通报刘志军违纪六大问题:玩弄多名女性

2012年8月6日10:01 中国经济网 

刘志军

丁书苗

8月3日下午,铁路系统内部通报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违纪的六大问题。这显示对刘志军的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对其问题已有初步结论。

据多位铁路系统内部人士透露,内部通报刘志军的问题既包括涉嫌收受贿赂等经济问题,也包括政治问题和个人道德品德问题,其中多项问题与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有关。

通报中最严厉的一项称刘志军为丁书苗谋取中标30亿元的项目,对中间人在工程投标活动收取咨询费知情,对2010年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中高铁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丁书苗下属公司,下称高铁传媒)收取铁路工程单位1000万元赞助费知情。

刘志军的问题还涉及涉嫌收取铁路局四名干部贿赂,以及收藏一定数量的现代名人字画。

此外,内部通报称刘志军道德败坏,玩弄多名女性,有三名即为丁书苗介绍。刘志军还曾委托丁书苗为前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的案件活动关系,为自已转任地方官员活动关系等。

据财新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丁书苗案调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日前已被移交司法处理。刘志军案调查也接近尾声,但刘的涉案金额仍未最终确定。

刘志军力主中国高速铁路应以超前方式大规模建设,从2004年至今,高铁已投入建设资金至少2万亿元以上。2011年2月12日,新华社报道刘志军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此前一个月,丁书苗已被带走调查。2012年1月7日,中纪委宣布正在立案调查刘志军涉嫌违纪案,5月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955年生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即丁羽心),是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博宥集团)董事长,在山西以煤炭运销起家。博宥集团在2005年前后进入高铁领域,先后成立了智奇轮对、金汉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金汉德),垄断了高铁核心部件轮对的供应,并成为高铁声屏障主要供货商。

丁书苗于2008年成立的高铁传媒更是垄断了高铁车站的广告权,并成为2010年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的承办单位。不过,据高铁传媒的一位高层和多位接近这届高铁大会举办事宜的消息人士透露,高铁传媒实际上从世界高铁大会项目上拿走了赞助费共1.2亿元。铁道部为举办这次大会还另有专门拨款。

据了解,丁书苗涉案金额高达30亿元人民币,其中24亿元为铁路项目领域中介费,其余6亿元是通过安排煤炭运输获得的非法收入。

据铁路业内资深人士透露,中介费现象普遍存在于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以丁书苗为代表的一些中间人,通过上层关系帮助企业中标,按中标金额从中分成。在近年的高铁建设中,铁路工程采取承包方式招标,总包方多为基础建设领域的大型国有企业,但即使这些企业要想中标也需借用类似丁书苗这样的中间人,回扣约为工程款的2%左右。一些竞争更激烈的细分领域,如声屏障,中介费则占整个工程款的8%-20%。据了解,仅京沪高铁工程,丁书苗即拿走8亿元中介费。

消息人士透露,丁书苗24亿元中介费对应的工程项目,总造价约1800亿元。

最近,根据中纪委的要求,国资委已部署五家中央企业开展“整改工作”,试图规范铁路工程招标中的违规行为。

据《新京报》报道,7月17日,国资委纪委下发通知,要求五家央企从7月20日起开始为期一个月的教育整治工作。这五家央企分别为: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此次整改主要涉及三方面问题:一是以串通投标、围标、提供回扣或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方式承揽工程项目;二是违规转包、分包工程项目;三是违规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五家央企先自查自报,再上报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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