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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发文,全国医院开始严查!

2021-08-17 10:12 | 来源:

8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医德医风事关行业形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此次主要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从5个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

同时明确工作目标,自2021年至2024年,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细化“红包”范畴与处罚红线

《通知》指出,各级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红包”,应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并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

落实纠治“红包”主体责任

医疗机构要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医务人员教育,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要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

清除“红包”产生空间

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务。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

完善“红包”防控措施

《通知》提出,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应当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严防各类形式回扣

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严守各项招采纪律

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严控药品耗材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落实管理职责,提高管理能力,承担管理责任。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对医疗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要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严惩违规违法人员

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为保证各项举措能够落实到位,《通知》还要求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深入进行行业作风教育,同时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并要求落实部门职责,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纠风机制作用,加强宣传引领,开展典型示范。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医院巡查的重要内容,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要在辖区内进行通报。对专项行动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

九部门联合发文,纠正医疗不正之风

今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个部门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从5个方面共10条内容,包括打击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整治“红包“”回扣”,对于手术中出现的变种不正之风、线上线下“号贩子”“黑救护”“黑医院”“黑诊所”以及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将重点整治。

《工作要点》明确,坚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深入开展打击涉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疫苗领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以及疫苗接种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同时,加强核酸检测管理,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严禁虚标价格或超标准收费,严厉打击以快速核酸检测为名实施的诈骗或故意篡改核酸检测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并要求,加大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力度。盯紧群众治病救命的“钱袋子”,不让医保基金变成欺诈骗保者的“唐僧肉”。坚决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查严惩欺诈骗保基金行为。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乱象治理。以影响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的“身边事”为切入点,精准纠治收受红包行为,保持打击回扣行为高压态势,严惩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医疗乱象。进一步畅通针对红包、回扣等问题的投诉举报渠道,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严查快结。深入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内扫黑除恶,坚决纠正扰乱医疗服务领域行业秩序行为。

《工作要点》提出,要加大部门联动查处案件和联合惩戒力度。探索专业领域由专业部门牵头、机制单位配合的“专项+”工作模式。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对涉案的药品和耗材实施信用评级,采取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以及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党对纠风工作全面领导,升级完善医疗卫生“九不准”,落实纠风工作的主体责任。

此次《通知》的印发,是落实上述《工作要点》的一项具体行动,期待医疗行业更加风清气正!

来源:中外医讯(MEDINFO-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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