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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合江:小区暗藏精神病院 住家居民“喊黄”

2013-03-13 07:31 | 来源:

泸州一小区内暗藏精神病院 引起居民恐慌(图)
小区内的“精神病院”

院方称经过了泸州市卫生局口头同意

卫生局却称并不知情

小区内建精神病医院,你听说过吗?最近,泸州市合江县榕山镇就发生了这么一件蹊跷事情,该镇的宏宇花苑小区,原本应该是普通的居民住宅区,没想到如今却住进很多精神病患者。

 

昨日早上,60多名女性精神病患者,在护士的带领下,搬进了她们的新家。然而她们的到来,却受到了小区业主的强烈反对。针对此事,合江县榕山镇精神病医院院长黄重连表示,该小区的精神病院属于临时性康复场所,待新修的精神病院扩建项目工程完工后,就会搬走。

记者探访小区内暗藏精神病院

“小区内建精神病医院,还是头一回听说。”昨日上午,家住合江县榕山镇宏宇花苑小区的周先生,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反映,其所住的小区内突现精神病医院,面积多达1000平方米。第一天就有60多名女性患者入住,不敢想象以后的小区生活环境,医院做法很欠妥。

驱车2个多小时后,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见到了这座医院。该院的两道大门都紧锁着,无法进入。由于它位于小区A区6栋的二楼,原本是修建用来进行商业活动的区域,现在却改建成了精神病院。绕道该栋楼的背后,可以很清楚地看见21间窗户、6套住房外加阳台。还有一些精神病人透过窗户,两眼望着记者和业主,神情显得有些呆板;另外一些病人则坐在一堆,似乎在摆“龙门阵”。记者注意到,医院的窗户栏上全都挂满了衣服,一股怪怪的味道随之飘来。

业主说法害怕病人损害业主利益

原本安静的小区,突然因为精神病人的到来变得很热闹,业主们纷纷表达了内心的不满,有些业主甚至表示要找开发商“退房”。年满70岁的王大爷,一听说记者来调查此事时,顿时显得有些激动。王大爷称,精神病人应该在专业的医院内,由专人进行医治,而不是随意放到小区。“精神病院的做法很欠妥,医院只顾及了他们的利益,却忽视了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同时,我们家还有2个孙子,他们才满3岁,这样的环境对他们的成长肯定不好。”

随后记者采访了宏宇花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则一再推诿,并表示物业公司没得权利干涉,而且据此人透露,精神病院方和开发商有亲戚关系。

精神病院泸州市卫生局已口头承认

针对业主们的担心,医院方也觉得很无奈。合江县榕山镇精神病医院院长黄重连介绍,由于目前救治的精神病人特别多,医院已经容纳不下,无奈之下才选择在小区临时兴建一个康复性场所。“今天去的那些女性病人,都是即将出院的病人,其病情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只需药物调养就行。”

谈及入住小区的手续时,黄院长则表示,“我们已经向泸州市卫生局递交了报告材料,目前上级口头默许了这件事情,但具体的行政审批材料还没签发下来。主要是在小区内,所以审批手续办理有点慢。同时,小区的精神病院也只是临时性的一个康复场所,待新修的精神病院扩建项目工程完工后,将会全部搬迁过去。”

泸州市卫生局

不知情将展开调查

对于居民们的争论以及院方的解释,泸州市卫生局医政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榕山镇精神病院入住小区一事并不知情。医政科这位负责人表示,市卫生局将联系合江县卫生局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先通过电话问询具体情况,再让榕山镇精神病院将书面材料,于今日送到市卫生局。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再给广大业主一个回复。律师看法精神病院入驻小区不合法

昨日下午,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雪松称,按照相关法律来说,精神病入驻小区,是不合法的。小区属于业主们的正常居住场所,医院是不能建在小区内的。毕竟对大家的生活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按照小区的规划,医院所用的房子无论是住宅用房,还是商业住房,医院都是不能入驻的。毕竟,小区是居民的公共休息场所,而不是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康复的“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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