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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军平:保护“城市之肺”应先清除“肺部”毒瘤

2015-02-11 09:39 | 来源:

    近期,广州日报报道了在东莞这个工业化的城市里,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城市之肺”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15年来为保护这个集生态观光、娱乐健身和宗教文化为一体的国家级AAAA旅游景区,所经历的各种“磨难”。

    据报道称,15年前,当观音山还是一座无名青山时,投资人黄淦波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决然地选择接手观音山。15年后,大量游客被观音山的生态环境所吸引,已经成为珠三角知名佛教旅游圣地,吸引了全国各地游客前来休闲、礼佛。经过15年的发展,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18平方公里区域内的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现有各种植物1000多种,动物300多种。

    但是报道还显示,观音山在10多年的发展中,却遭到了各种破坏,几次面临生存危机。“从莞高速清溪支线工程以打通隧道的方式穿越公园核心区;东莞供电局高压输电线路穿越观音山架设线塔工程在争议中开工;虽经多次举报,公园内违建别墅依然拔地而起等等”。

    又是破坏环境、又是森林公园内私建别墅。其实,这样的新闻已经不能再称之为“新闻”,因为在近年来见的太多,听的也太多。民众也从开始的抗争演变为最后的妥协,而笔者也从最初的愤怒到了现在的麻木。

    然而麻木归麻木,还是想一吐为快。当一些城市变成了“雾”都,当生病才被迫戴的口罩变成了怕生病而主动戴口罩。每一个人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环境破坏者已经成为“国家公敌”,而保护环境则真正成为每个民众责无旁贷的义务。

    实际上,从今年开始实施,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中,就不难看出高层对坏境破坏担忧的紧迫性。

    虽然,“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这句话已经妇孺皆知,虽然每个人都知道我们自己都会成为环境破坏后的受害者,但总有一些人,为了追求利益肆意破坏已经非常脆弱的生态环境,并且屡禁不止,屡查不禁。

    特别是近年来,各地有关对城市森林公园肆意破坏的行为屡见报端。

    被称为“城市之肺”的城市森林公园,她的存在对一座城市来说可谓是至关重要。而据笔者了解,上述新闻所说的观音山森林公园在15年的发展当中,除了竭尽全力保护生态环境外,还要想方设法“对付”破坏环境的行为。

    特别是从2010年开始,有关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到破坏的新闻不断被媒体披露。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以及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相关专家也曾质疑,“地方不把森林资源的保护放在眼里,各种建设项目想怎么穿越就怎么穿越,请求高层关注穿越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这些项目是否取得合法手续”。

    连续数年,无论是媒体还是研究机构,几乎年年都在呼吁,每年都在呐喊,但,相关的利益者却完全无视,笔者不禁要问,保护生态环境为何这么难?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美丽中国”作为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总体布局的高度来论述。而新环保法的出台不仅意在震慑有环境违法想法的人或单位,杜绝污染事件的发生,最终的目的是要以最强硬的手段打击坏境的破坏者,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村。

    当然,无论是个体、企业还是政府面对利益时,都有各自的考量,但必须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坚决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去牟利,更不能以牺牲环境求发展。

    为何一座为城市提供氧气的城市之肺遭受如此磨难?或许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董事长黄淦波的一句话道出了背后的缘由:“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违建别墅也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目前已达20多栋,并造成多处的水土流失。这些别墅都大有来头。我们不停地举报,但他们就是建得起来”。

    看来,治标更需治本,想要保护“城市之肺”不被破坏,不是靠喊几声口号,发几张宣传资料就能轻易解决的问题,只有清除依附在“肺部”的毒瘤,才能彻底根除病患,否则会肥了毒瘤,废了城市。(作者朱军平系新华网能源频道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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