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2月1日,央视《面对面》栏目采访“成都讹人老太”事件多主当事人,以下部分文字实录。
解说:11月22号晚7点55分,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官方微博平安达川称,经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蒋某某、龚某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因蒋某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条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
当舆论为法律首次惩戒讹诈者给予充分肯定的时候,11月23号,蒋阿婆委托女婿孙子和儿媳等前往南外派出所,书面表达不警方处理。
蒋阿婆:我不会记错,(如果)我真的是自己倒的,我承认我可以斩一只手,(把)我拉去枪毙,我说错了?我怎么会说错?我自己摔的经过我(怎么会)都不知道?(小孩)让我摔这么厉害,反过来说我是大骗子,(要把我)抓进去。
记者:那现在对于这个结果您将来还有什么要求吗?还要复议吗?申请复议吗?
蒋阿婆:我有什么要求,我花了那么多钱又受伤,怎么能反过来说我儿子和我是大骗子,都拉去拘留,你们要相信这点,我们是冤枉的,是冤屈啊,冤枉我呀。
记者:但是我们采访这个小孩子的时候,(他)跟我说,他说我没有撞到婆婆。
蒋阿婆:他当时认,你们来了他就不认了嘛。
记者:他特别难过,他说婆婆摔倒我去帮婆婆(站)起来,她抓住我的。
蒋阿婆:他当时不是这么说的,这是大人教他这么说。
记者:是大人教的吗?
蒋阿婆:他当时没像这么说。
记者:但是他另外一个同学也说,看到你摔倒想过来扶你。
蒋阿婆:那是说的假话。
记者:这两个孩子都说的假话?
蒋阿婆:我当着他们大人也是这样说的,谁来我也说的是这些话。
记者:但是现在警方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采访的过程中,为什么周围那么多目击证人都证明是您个人摔倒的呢?
蒋阿婆:证明全部是假的,我是真的。
记者:那为什么那么多人,三个人,您能不能找到一个人证明您是被人撞倒的?
蒋阿婆:不能,只有我一个人在那里。
记者:但是周围那么多人。
蒋阿婆:只有我一个人在那儿,别人都帮助他说话,他(小孩家)有钱有势,我是冤枉的,钱花了不说,人也吃亏。
记者:但是我们要讲证据,如果在民事纠纷里证据举不出来就很难证明。
蒋阿婆:我就是证据。
记者:不能光靠您一个人来讲,还要有证据来证明。
解说:身在拘留所的龚先生同样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服。
记者:但是当时很多人都通过目击者描述了现场。
龚先生:他是不讲良心,如果在我们楼下,假如说打个比方,在我们楼下,被撞倒的人是我母亲,(撞人的是)一个外来人,你帮谁,你说帮谁。
记者:您这是按照自己想法来判断。
龚先生:对,素不相识的人,你帮谁。
记者:但是警方也做了调查了,周围的一些人证、目击者都做了证言。
龚先生:这些人都是他找来的。
记者:你现在怀疑所有的人,证人、警方、媒体你都怀疑?
龚先生:对,(都在)帮他。
记者:我觉得这些人如果在法庭上作证的话,会考虑法律责任的,不可能昧着良心说话。
龚先生:那我们就慢慢试看看,赌一把,但是那个事情搞大了,我们必须坚持到底。
记者:因为搞大了所以要坚持到底吗?
龚先生:对,必须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