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刚性“门槛”让医闹闹无可闹
摆花圈、烧纸钱、设灵堂……是患方在医院“闹丧”索赔的常见手段,更有甚者,花高价聘请职业医闹,仗着人多闹事,借机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医患纠纷说到底,大多是由于医疗责任过错不明导致的。而患方的“不闹不赔”、院方的“花钱息事”心态,又给孰是孰非打上了“马赛克”。
对此,安徽省合肥市划定了赔偿“门槛”,要求凡是赔偿金额超过2万元的,禁止医患双方私下协商,必须按照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同时该市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把脉纠纷“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方案,从而压缩医闹的生存空间。
“杀医申明”流转网络
去年12月14日,在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大厅内,突然涌进了30多人。其中不少人头戴白毛巾,还在大厅内点火烧纸钱、摆花圈,声称要给死去的亲人“讨公道”。
据了解,这些人是医院一名患者的亲属。该患者因为脑梗塞住院接受治疗,10日后在医院去世。其亲属认为是医院救治不力导致的,于是在院内闹丧。
接警后,巢湖市公安局快速处警,在劝离现场闹丧人员无效后,依法将带头滋事的周某某等5人强制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并及时恢复了医院正常秩序。周某某等3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另外两人予以训诫。
这起不久前发生的巢湖医闹事件,一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但由于警方处置及时,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但放眼全国,一些医闹事件上升为人身威胁,甚至是伤医事件的,并不在少数。
今年1月13日,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的顾某在网上“发誓”称,如果在今年腊月二十八日之前,蕲春县一医院不赔偿100万元,将会血洗医院的医护人员,见人就杀,还要放火焚烧。而顾某声称这是因为接生的医院人员由于用力过大,导致其刚出生的儿子左手大臂中间骨折。
无独有偶,一则在朋友圈发布的“杀医申明”,被截图后在网络大量转载。申明只有短短26个字:“如果主刀医生没有把我哥哥的手术做好,明年今天就是他的祭日!”定位显示是泸州的一家医院,配图则是一张手术室照片。
据了解,发布者后来将这条朋友圈删除,并向医务人员道歉。
不少医务人员表示,面对这样赤裸裸的威胁,既让人感到委屈伤心,也给自己带来了压力和担忧。
职业群体靠医闹牟利
“这些事件严格来说是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行为,是患者家属的过激行为,与医闹还有所不同。”合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周少华告诉记者,在他看来,医闹是借医疗纠纷非法获利的第三方,是受雇于患者方以不合法手段向医院施压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职业群体。
职业医闹有组织,有分工,成员多是无业人员。没有“业务”时,会有专人在医院里溜达,四处打听患者信息,尤其是死亡患者的情况,然后和患者家属接触,声称诊疗过程中医院存在过错,可以帮助家属向医院索要赔偿。也有部分患者家属主动联系医闹,让他们出主意索赔。
“职业医闹中有些人都成了‘专家’,很懂医院操作流程和‘软肋’,打着患者家属的旗号,闹起来很有‘套路’。”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有的按天和人数算钱,分为不同的等级,越有经验的价格越贵;有的会跟患者家属谈分成,抽取医院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总共算下来,家属获赔的钱很大一部分都进了职业医闹的口袋。
有患者家属曾向媒体反应,他的家人在外省的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后死亡,很快就有职业医闹跟他联系,并给出一套向医院索赔的“方案”:聘用五六十人在医院“闹丧”,帮助他要到50万元的赔偿款。可是仅支付这些人每天的费用,就超过了千元。闹了十几天没有结果,不仅几万块打了水漂,还被医闹们纠缠。
“医患双方会产生纠纷,除了职业医闹的怂恿和欺骗,还有很多其他原因综合导致。”从事多年调解工作的周少华分析认为,首先是医患双方专业知识不对等。因为医学知识专业性太强,患者很难掌握证据,医院有时又没有足够重视,没有进行良好的沟通解决。其次是情感上的不对等。患者认为自己花了钱,治病肯定要治好,但医院并不能包治百病。
“从医院的角度说,在诊疗过程中程序不够规范,该注意的细节没有注意,该告知的事项没有告知,工作中存在瑕疵,也是引起医患纠纷的一个原因。”周少华说,“从患者的角度来说,他们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这是一件好事。但不能忽视的是,有部分患者家属抱着‘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以及相互攀比的心理,看到别人索赔成功,也开口索要高额赔偿。”
部分医院由于疲于应对,或出于名誉考虑,或因为自己却有过错不愿闹大等原因,选择花钱“妥协”,也滋生了医闹的生存空间。
医调委介入把脉“症结”
“赔偿金额在两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解决。索赔超过10万元的,必须先行司法鉴定,明确责任。”
这是《合肥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中的一项刚性要求,也是一种对医患双方的保护性措施。
“不得私自解决不是不解决,而是要摊在桌面上公开透明的解决。”周少华说,一旦出现“超额”索赔,患者可以申请人民调解,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置申请,提起诉讼或是申请仲裁,依法进行维权。这从源头上堵死了医院“花钱买平安”的消极处置方式,也打消了患者一方“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的侥幸心理。
2014年,合肥市启动医患纠纷应急与处置机制建设工作,成立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发布《合肥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同年12月12日,合肥市医调委正式启动运行。
记者走进合肥市医调委看到,一进门是咨询室和等候大厅,每天都有调解员坐班提供咨询服务。走过等候大厅是医调委的办公区域,分为调解室、谈话室、专家咨询室、法官工作站和警务室等。穿过办公区域,是宽敞明亮的调解室,并入驻了庐阳区法院的巡回法庭,办理简易医患纠纷案件。
“我们建立了专职调解员、驻委医学专家和专家库等3支队伍,现有专职调解员6名,医学专家523名。”周少华说,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驻医调委医学专家和调解员一起分析案情、明确纠纷焦点、制定调解方案,每个案件结案后,主办调解员通过撰写办案心得,总结办案经验,一案一卷全部归档,每个调解环节都有翔实记录,做到处处留有痕迹。
去年7月8日,患者陈某怀孕40周到合肥的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医方按规定进行羊水、B超等检查,经患者同意后行剖宫产手术。但手术过程中,患者出现大出血,医方及时进行抢救无效,患者死亡。事发后,患者家属情绪非常激动,30多人在医院摆放花圈,扬言要进行堵路。
市医调委得知情况后,安排3名调解员赶赴现场,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纠纷。刚开始,患者情绪无法平定,认为医调委与医方是一家。通过调解员耐心向患方介绍市医调委性质、运行方式,引导患方封存病历,逐渐赢得了患方的信任。
次日,医患双方共同向市医调委递交调解申请。经市医调委委托司法鉴定,鉴定意见指出,医方存在一定过错,与患者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市医调委参考鉴定意见,组织医患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终于促成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方及时履行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区一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基本全部纳入了市医调委工作范围。截至去年底,合肥市医调委共接受咨询506人次,受理案件290件,调解成功率85%以上,协议履行率100%。
先行司法鉴定明责
从合肥市医调委调解的案例看,外科、骨科、妇产科是医患纠纷高发的3个科室。
“解决这些医患纠纷的关键是要明确责任。”周少华说。但在实践中,不可避免的会有患者及其家属拒绝进行医疗责任过错司法鉴定,给调解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2015年,合肥市医调委与市司法鉴定人协会共同制定了《市医调委司法鉴定操作指南》,对市医调委委托案件的办结时间、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去年8月,合肥市又专门召开医患纠纷司法鉴定工作座谈会,充分听取各鉴定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对指南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司法鉴定医疗责任过错是建立在医患双方对死亡原因达成共识的基础之上,如果对死亡原因有争议,就无法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周少华说。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告知患者家属进行尸检的权利和最佳时间,引导患者家属进行尸检。但由于部分家属从伦理和感情上接受不了,会拒绝进行尸检。遇到这种情况,患者家属如果认可医院出具的死亡原因诊断,也可以进行司法鉴定。医调委提供了6家符合资质条件的鉴定机构供患者家属选择,患者家属也有权利可以委托市外、省外的鉴定机构。如果既不同意尸检,也不认同死因诊断,调解员会引导患者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目前,合肥市医调委已经委托司法鉴定的案件有70件,由于医院未尽告知义务、材料不规范等程序瑕疵负一定责任的,占到20%到30%。
但如果是进行医闹则是另当别论了。按照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我们所接触的患方90%以上都是有法律意识,也是通情达理的。”周少华说,出现医患纠纷,患方最早接触的一般是主治医师和医院相关部门,问题很多都出在医院不够重视和不掌握调解技巧上。
周少华建议,医院可以引入专业处理纠纷机构或者建立医患纠纷沟通办,正确引导患方对待诊疗行为,引导依法解决纠纷。
不少专家还建议,增加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创建公平的医保制度,给患者提供就医保障。建立多部门联动调解机制,探索第三方化解矛盾途径。加强全社会的死亡教育,引导群众正确面对死亡。同时,加大打击医闹力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 本报记者 范天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