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泸州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上获悉,《泸州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泸州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方案》、《政策》)正式出台。据了解,我市 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时限从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为期3年。
《方案》指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到2018年,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增强,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深度融合,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文化环境与政策环境大幅改善,知识产权在推进自主创新、促进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中作用突出。同时,将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培育工程、知识产权创造工程、知识产权运用工程、知识产权保护工程、知识产权服务工程”5大工程,完成24项重点工作。
在知识产权创造上。到2018年,专利申请达3000件,发明专利申请1000件。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0%以上,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1万件以上,其中中国驰名商标达25件(含司法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70件以上,泸州市知名商标200以上。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挖掘和利用,优势产业领域形成一批行业和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