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去年,全国经审核批准可以向个人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尚不足百家,但网络上充斥着大量未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网站。这些违法网站通过发布虚假药品信息,以邮寄的方式销售假劣药品,不仅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也给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网上购药消费警示:提醒市民,“邮寄药品”是不法分子销售假劣药品采取的最主要形式,所谓国外代购邮寄的药品大都存在问题,由于买卖双方不见面,消费者上当后维权存在困难,一旦发现受骗要及时拨打12331举报投诉。
不法分子通常是利用消费者“有病乱投医”的心理,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因此,消费者应从保护自身用药安全的角度出发,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对疾病做出明确诊断,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不要轻易从综合性门户网站链接的销售“药品”的网站以及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可以销售“药品”的网站上邮购药品。通过互联网向个人销售药品的网站,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必须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编号,而且只能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需要网购药品时,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da.gov.cn )中的数据查询模块,核对网站是否具有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的资格,核实网站中的药品是否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尤其注意核对药品的名称、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信息。
违法售药网站一般具有六大特征
特征1:利用北京、上海等城市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相对集中的特点,网站标识的开办单位通常假冒或伪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国家、北京(上海)等某疾病康复中心、科研机构、医疗单位等”。
特征2:网页上充斥以“政府官员”、“权威专家”、“患者”的名义,或政府部门、权威部门或组织机构的名义,指定、推荐该“药品”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者最佳产品等。
特征3:部分网页上甚至会非法链接虚假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给消费者造成该“药品”已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假象。
特征4:声称某种“药品”可以治愈某些慢性疾病、疑难杂症或性病等,并通过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称产品具有极高的治愈率、有效率,对疗效进行虚假宣传。
特征5:网站的咨询、销售电话通常为小灵通号码、铁通号码、400号码或手机号码。
特征6:以电话订购或在线订购的方式,让消费者向指定的银行账号、邮政信箱汇款,然后邮寄“药品”,或通过货到付款等方式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