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5年第二期饮料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信息显示,共抽检1544家企业的2637批次产品,90个批次的饮料产品不合格。其中,饮用纯净水及矿泉水的不合格产品达到86批次,不合格率远高于其他饮料品类。
在此次抽检结果中,四川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川南有3个产品“上榜”,不合格项目中分别有大肠菌群超标、霉菌和酵母超标,以及亚硝酸盐超标等。
据了解,桶装饮用水微生物超标主要原因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重视卫生管理,清洗、消毒不力,包装桶及盖不匹配造成,饮用微生物超标的水会引起消化道感染等疾病。
同步播报
亚硝酸盐超标涉事企业停产停业
2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2015年第二期饮料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有90批次不合格,泸州市泸县龙泉原生态纯净水厂生产的天然山泉水位列其中。为此,泸县食药监局高度重视,要求涉事企业停产停业。
据了解,此次不合格的纯净水,规格为18.9升装,于去年10月8号生产,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超标。此前,泸县食药监局在抽查过程中已经发现问题,对企业进行了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此次抽查发现问题后,直接让企业停产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