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2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正式启动政府购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服务。此工作先在西宁市和海北州部分区县先行试点,2015年以西宁、海东、格尔木和德令哈为重点地区进行试点,之后逐步在全省推开。
据了解,政府购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服务主要是指向社会组织或企业购买食品药品协管员岗位,以农牧区城乡接合部、乡镇及村(牧委会)和城市社区为重点,选聘有一定的食品医药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热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心较强人员组建专职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履行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并按月给协管员支付服务报酬。开展政府购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服务,是强化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全面深化食品药品监管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督,夯实城乡食品药品网络化监督管理基础,延伸政府监管触角,弥补监管力量,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在试点工作中,省食药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食品药品协管服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筑牢百姓饮食用药安全的基层监管防线。(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