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健康快讯 > 正文

泸州配合查处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2014-08-22 09:26 | 来源:

华西城市读本讯(朱茂记者 孟飞)7月29日,重庆市大足县龙水镇高坑村6组的何某,因涉嫌污染环境在批捕一年后在重庆璧山区被抓捕归案,8月1日由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大足县公安局移送到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公安局执行拘留。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泸州市配合查处的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何某的炼锌厂属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种重污染小企业”。在非法生产经营期间,该厂先后进行了危险废物的非法跨境转移和非法冶炼。环保部门提醒,项目的生产经营者在项目报请环保部门批准、建设、运行过程中,必须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依法落实环境保护的污染防治措施。

  • 健康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健康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健康在线,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健康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健康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13882779006 邮箱:3109022@163.com

健康百科>>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