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29)日从泸州市环保局获悉,我市从今年3月起至年底在全市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通过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促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开展十大专项执法检查
为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我市在“环保执法检查年”中重点抓好十大专项执法检查,所涉及的领域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物总量减排、涉重金属及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机动车污染防治、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等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全市环保部门将对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开展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搭建环境执法人员相互学习借鉴的平台,提升环境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
我市在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中,将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影响饮用水源水质、违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私设暗管偷排有毒物质、严重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擅自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将作为追究环境刑事犯罪的重点。
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
市环保局已成立了“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督导,推动《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的落实。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将进行挂牌督办,确保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活动中还将推动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对基层环保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硬件建设以及执法人员培训和持证等情况进行检查;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抽查和规范;评选表彰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