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泸州市组织对叙永县和古蔺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等医院的急救站进行医疗急救安全督导检查,同时对古蔺镇卫生院三级急救站入网复评进行指导,规范我市“120”院前急救医疗行为,提升医护人员院前急救安全意识,做好急救医疗安全保障。
市紧急救援120指挥中心要求,各级急救站必须随时保证一、二线值班车辆的调派和使用,医院不得将值班车辆安排做非“120”急救工作的无关事项;在接到出诊指令后,务必及时做到“三报告”工作制,即:出诊时报告、到达现场时报告、回院时报告,以此降低医患纠纷、规避自身法律责任;凡急救过程中采取的急救措施、使用的急救器械和药品,都要在患者病历中得到体现;规范急救流程,提高急救医护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院前医疗急救纠纷的发生。
杨春霞 记者 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