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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打造“川滇黔渝结合部医疗卫生中心”

2016-06-22 10:47 | 来源: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7人

  近日,泸州出台《泸州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指出,十三五期间,将规划设置公立三级医院13所,公立二甲中医院2所。重点支持口腔医院、妇女儿童医院、职业病专科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等专科医院发展。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6张,社会办医床位≥1.5张,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7人,注册护士数≥3 人。泸州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区县妇幼保健院达二甲标准。每百万人口CT配置达到12.5台、MRI配置达到5.5台。到2020年,泸州建成“川滇黔渝结合部医疗卫生中心”,满足区域内2000多万人的医疗需求。

  设置公立医院13所大力发展专科医院

  根据《规划》,将设备公立三级综合性医院7所,西南医科大附属医院、市人民医院、纳溪区人民医院、泸县人民医院、合江县人民医院、叙永县人民医院、古蔺县人民医院,公立综合性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公立三甲中医医院6所,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泸县中医院、合江县中医院、叙永县中医院、古蔺县中医院。公立二级甲等中医医院2所,龙马潭区中医院和纳溪区中医院。

  在专科医院上,重点发展口腔医院、妇女儿童医院(含妇女儿童医院、妇科医院、儿童医院)、心脑血管医院、肿瘤医院、骨科医院(含康复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专科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含护理院)、中医专科医院。

  在基层医疗机构方面,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1所村卫生室。

  每千人口6张床位执业医师达到2.7人

  按照《规划》,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6张,共规划设置床位28200张,其中城市区域床位15191张,农村区域床位13009张。社会办医按每千人口≥1.5张床位规划设置。

  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总数的85%,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 2.7 人,注册护士数≥3人。市州及以上医疗机构床位与医务人员比 1:1.5,县及以下医疗机构床位与医务人员比 1:1.3 ,医护比达到1:1.25。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2.5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8.3人。

  市妇幼保健院达三甲区县达二甲标准

  《规划》要求,到 2020 年,泸州市疾控中心达到三级甲等标准,百万人口以上的县疾控中心达到三级乙等标准,50万人口以上的区县疾控中心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十三五期间,泸州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妇幼保健院到达二级甲等标准。

  在采供血机构方面,市级设中心血站1所,纳溪区、泸县、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各设1个储血点,各区县在主城区内设立1-2个献血屋。

  百万人12.5台CT MRI配置达到5.5台

  医疗机构全部配备标准基本品目的设备,70%装备配置标准推荐品目的设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更加科学合理适宜,每百万人口 CT 配置达到12.5台、MRI配置达到5.5台,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到配置总数的40%,实现设备配置与机构功能定位相匹配。

  所配置的设备必须能够充分发挥效用,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及其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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