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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泸州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双证合一”

2016-06-03 09:55 | 来源:

6月1日,江阳区经营中餐厅的余女士,成功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这天起,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全面启动“双证合一”工作,即将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网络销售食品 同样要办证

根据规定,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都要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其中包括:具备经营(销售、制售及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无销售场所但有贮存场所从事食品销售的;有实体门店并利用网络经营食品的;利用网络销售食品,无实体门店但有相应经营场所(含贮存场所)的;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等。

申请办证 到区县窗口办理

据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可以到各区县的食药监局窗口办理。需要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操作流程等文件;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同一食品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地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不同地点分别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江阳区食药监局窗口的工作人员介绍,经营预包装食品和延续换证的,不需要看现场,提交相关完善的材料后,4天内可以领证。“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该工作人员称。

单独销售使用农产品 不需办证

从事下列经营活动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单独销售食用农产品的;单独销售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单独从事食品储存、运输的;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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