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十一”成都首批36家区县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今年10月1日起成都还将有33家区县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届时,成都所有的区县公立医院将全部实现药品“零加成”,群众不必再支付15%的加价。
按照目前实行的政策,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可在实际购进价的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销售。记者从成都市医改办了解到,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疗收费会相应进行调整,提升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比如门(急)诊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上调6元,住院诊查(中医辨证论治)费上调9元。
记者了解到,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是成都市新医改中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核定的收入减少额,成都将通过财政补助和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给予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