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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三级医院急诊科须设立急诊专线

2014-08-29 09:44 | 来源:

        本报讯(记者 刘洋)为保证急救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市卫计委近期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急救专线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二级(含二级)以上设置急诊科(室)的各类医疗机构必须设立急救专线直拨电话。急救专线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不得出现无人应答情况。

  对于急救患者而言,如果急救车与医院急诊室的工作能够达到更好的衔接,急救车上的急救员可提前告知医院病人情况,医院事先做好救治准备,也就意味着节省了珍贵的抢救时间。为此,市卫计委要求全市二级、三级设置急诊科(室)的各类医疗机构必须设立急救专线直拨电话,供120、999联系接诊使用。设有外宾部(国际医疗部)的医疗机构同时设立该部门急救专线直拨电话。当急救专线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告至卫生计生委。同时,卫计委要求各单位急救专线直拨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应答,接听人员或值班人员应当熟悉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和后续工作安排。专线电话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出现无人接听、无人应答的情况。

  据了解,目前本市急救专线电话设置率已超过80%,但仍有部分医院没有设置急救专线电话。下一步,卫计委将从电话接听及时、医师接诊及时等相关方面对急诊体系建设开展相关工作,提高医疗机构与120和999院前急救系统的有效衔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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