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面“二孩”在京落地,本市出台《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 》,根据新规,生育两孩以内不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此外,本市将依法取消计划生育证明作为落户前置的规定。
《意见》提出,北京将健全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加快推进本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人口基础信息的共享,规范本市户籍人口人户分离人员的居住地信息管理。
根据《意见》,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对其予以倾斜。本市还将逐步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奖励扶助体系,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政策调整后依然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将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此外,本市将加快修订《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章,废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对“超生”依然要处理,新规提出,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为了应对全面“二孩”后新生儿的增加,本市将调整和落实教育类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增加学前及义务教育学位。结合城市副中心和重点新城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中小学校、普惠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等。
针对儿科医生短缺等社会问题,本市将加快产科、儿科医生、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合理确定妇幼保健和助产等服务价格,在薪酬分配等方面向产科、儿科和妇幼保健服务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