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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小姐总决赛 拒绝人造美女参赛违法吗

2013-06-07 11:1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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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韩国小姐总决赛落幕,之前的一幅参赛者动图让韩国选美比赛饱受诟病。4日晚,2013年度“韩国小姐”选美大赛决赛在首尔举行,21岁的大学生刘艺彬夺冠。参加选美大赛,是公民个人自由选择行为方式和决定意思的权利,是一种来自于合同约定的民事权利。

 
 

  韩国小姐总决赛

  韩国小姐总决赛落幕,之前的一幅参赛者动图让韩国选美比赛饱受诟病。虽然有人不觉得每个韩国美女都是整出来的,但是容易看出,这次比赛的选手明显是整出来的。

  4日晚,2013年度“韩国小姐”选美大赛决赛在首尔举行,21岁的大学生刘艺彬夺冠。该大赛于当地时间4月24日拉开帷幕,这些佳丽都是锥子脸、高鼻梁、双眼皮,虽貌若天心,但惊人相似。

  拒绝人造美女参赛是否违法

  如果人人都整容后去选美,选美大赛就没有意义了,或者就成了整容医术大赛了。所以,像香港小姐选拔大赛就拒绝“人造美女”参赛。因此,也引起了很多争议。

  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活动具有指导功能,无论何种民事行为不得与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相违背。在法治社会,人人有权追求自己的幸福。作为一种能够创造美的方法,美容整形可以成为人们的自由选择和追求。有人希望成为“人造美女”或者“人造美男”,只要不会对国家社会和他人造成损害,就应该是完全自由的一种个人行为,应该被各方面所理解和容纳。参加选美大赛,是公民个人自由选择行为方式和决定意思的权利,是一种来自于合同约定的民事权利。

  由于参加选美比赛是一种合同约定的权利,这意味着,大赛主办方能否拒绝“人造美女”参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主办方在赛前事先规定“人造美女”不得参赛或在报名时予以拒绝,“人造美女”自然无权参赛;如果事先没有禁止,那“人造美女”的报名就是要约,主办方应遵循民法的平等原则,一视同仁地承诺,接受和让其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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