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宋瑞琦)3月10日,记者从2015年3.15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4年共查封扣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药品100多吨,查处违法案件1147件,移交公安18件,罚没700余万元,处理各类投诉举报728件。
据了解,2014年全年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食品药品“亮剑”行动为主线,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出动47226人次,出动车辆13169台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75042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147件,查封扣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药品100多吨。其中,2014年年初查办的无检疫检验证明、涉嫌非法进口的牛羊肉产品案件,在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并推动了在全省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有力净化了食品药品市场。
市食药监局针对当前食品药品消费领域出现的热点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
1.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居家饮食也要注意安全,不要食用不认识的野菜。
2.购买药品要到合法的医疗机构和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药店,消费者需要网购药品时,可以自行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中的数据查询模块进行查询,核对网站是否具有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的资格、核实网站中的药品是否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尤其注意核对药品的名称、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信息。
3.不要向个人或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家用医疗器械,一旦发现经营单位没有相关证照或者怀疑产品质量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消费者可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