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泸州5月9日讯(记者 初旭)泸州纳溪区在近段时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中,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长效机制,为食品药品市场的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在专项整治期间,纳溪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泸纳府发〔2014〕34号)。该意见重点就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守土有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镇(街道)、监管部门、相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特别强调镇(街道)要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创新性地将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如:旅游、民政、住建、交通等部门)纳入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健全食品药品基层管理工作体系。明确各镇(街道)要成立以镇长(办事处主任)兼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食药安办),统一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各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简称食药监所),基层食药监所与食药安办可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食药监所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区食药监局的双重领导;各镇(街道)配备2-3名食品药品监管专职协管员。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对食品药品监管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工作经费等予以保障。三是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重点把好投入品使用监管,抓好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和瘦肉精监控检测。在食品生产监管方面,严把准入关,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在食品流通监管方面,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小超市”、小商店及儿童食品等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在餐饮服务监管方面,重点加大对酒店餐饮、特色小吃、集体食堂、小餐饮店等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重点监督药品生产企业GMP执行情况,强化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四是突出示范创建与整治相结合。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企业、示范街和药品安全示范店等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按照常年有整治、月月有重点的要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要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五是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明确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特别明确区财政要将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风险监测、监督抽检、举报奖励、科普宣教、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监管工作的有力保障。纳溪区将以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为契机,以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亮剑行动”为抓手,始终坚持“四个结合”,即把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起来、把疏导与围堵相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起来、把攻坚战与持久战相结合起来,及时固化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坚决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