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泸州3月21日讯(刘晓燕 记者 初旭)为扎实推进泸州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目标,日前,泸州公安交警支队出台《2014年城区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2014年城区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重点、对象及措施进行了细化,并明确了相关责任。
2014年中,泸州市交警部门将以机动车扬尘污染整治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为重点,以进入城区行驶的货运车辆,重点包括从事弃土、建筑垃圾运输、沙石、煤灰等固体废物未加盖或未密封运输的车辆;混凝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沿途抛洒遗撒货物车辆;违规入城的大货车、农用车辆以及机动车尾气排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为整治对象持续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整治中,全市交警部门将采取三项主要手段开展工作:一是采取定点执勤和巡查执法相结合开展整治。结合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将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与其它整治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机动车扬尘、尾气污染较为突出的路段或区域设置固定检查点,严格进行检查,并抽调相应人员组成巡查执法小组,按照固定时间段开展巡查以及错时错位上路巡查等模式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强力整治机动车扬尘、尾气污染,形成严管态势。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在整治行动开展期间,结合综合整治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以及大型户外广告、LED显示屏等积极开展宣传,积极动员广大交通参与者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到综合整治工作中,从自我做起,共同创造良好的空气环境,努力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同时,积极向市民群众提出倡议,尽量减少驾车出行频率,大力倡导“绿色出行”。三是进一步完善通报、抄告等工作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在整治期间,认真总结借鉴以往机动车扬尘治理等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将查处到的机动车扬尘、尾气污染情况,按照管理职能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通报、抄告,督促管理部门对业主采取停业整顿、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整顿,并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