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泸州频道消息(记者王燕)昨(4)日,记者从泸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审查会上获悉,《泸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经过与会专家和代表的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审查通过。
加快推进可持续发展 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期限为两年
专家组认为,《实施方案》总结评价了泸州市水生态文明现状和基础条件,提出了泸州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框架合理,重点突出,内容全面,基本符合水利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并突出了泸州市自己的特点。在泸州市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将为支撑泸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将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典型示范。
据了解,本次泸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范围为全市城区、市辖县城镇中心、重要水功能区和生态保护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期为2014到2016年。
试点工作以水资源治理为重点 推进资源配置
泸州市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期内将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完成重点河段堤防工程建设,加强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治理。
除此之外,全市还将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治理,全力推进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独具特色的水文化景观体系,使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珍惜、节约、保护水资源与水生态的意识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