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0)日,记者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成效凸显,特别是在“新经济党建‘泸州模式’”,“智慧工商”监管平台、“红盾春雷行动”等多个方面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全川、乃至全国都走在前列。
泸州荣获全省“红盾春雷行动”集体三等功
“红盾春雷行动”行动期间,全市共依法处理各类经济违法违规行为3028起,立案373件,查获违法物资近500吨,案值金额300余万元, 4件案件成为公安部和省工商局挂牌督查案件,4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泸州荣获全省“红盾春雷行动”集体三等功,并记二等功1人,三等功2人。
“智慧工商”监管平台助推新型工商建设
泸州市工商局自主研发的“智慧工商”监管平台在全市推广运行,平台取得了国家版权局授予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已通过该平台完成了10万余户经济户口的建档和9万余户经济户口的定位,初步建成了全市经济户口地理信息数据库。德阳市、阿坝州等地工商局和市食药监局先后到泸州进行考察交流。
依托“智慧工商”平台,建立农资经营企业台帐,立案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53件,当场责令改正违规行为300余起,案值近80万元。化肥、农药等农资品抽检合格率为88.2%,同比上升25.2个百分点。
泸州工商局积极创建全国商标示范城市
今年,泸州市长刘强带队到国家工商总局争取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指导“泸州老窖”、“永盛烧坊”、“麻辣空间”和“唐朝老窖”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创建省著名商标8件;在泸州酒业园区和合江临港工业园区成立了园区商标指导站;出台了《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促进乌蒙山片区区域扶贫开发的意见》,新增注册商标847件。
酒类市场整治力度加大。全力护航“酒博会”,对参展的308家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责令退出侵权参展商家9家;联合公安部门和泸州老窖、郎酒等白酒企业,开展了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查获制假、仿窝点5个,立案查处制售假仿冒案件8件,查获假冒“泸州老窖”侵权酒954瓶、仿冒侵权酒31024瓶。
保障消费环境 针对“隐性违规”重拳出击
泸州工商不断健全12315快速反应机制。出台了《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联动快速反应方案》,共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9348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226件,已办结1210件,办结率达98.7%,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0余万元。
开展“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以商品房买卖、旅游、快递、洗染等七个重点行业为整治重点,查处利用合同欺诈消费者案件55件,有效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针对快递行业存在的“一拖、二赖、三消失”的问题,检查快递、物流企业233户,签订消费维权承诺书160份,整顿规范合同条款12条,下达责令整改预警通知书15份,查处快递物流格式合同条款违法案件8件,取缔“黑快递”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