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国家免疫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离开户籍所在的区(县)及以上行政区域,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满3个月,年龄在7周岁以下的儿童,纳入本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与本地适龄儿童享有平等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待遇,免费办理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接种证 适龄儿童监护人到接种单位办理
预防接种证是孩子入学、出国等必备的证件。办法规定,流动人口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应主动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妥善保管,若发生遗失,要及时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证,并由原接种单位根据接种信息补填接种记录。预防接种单位免费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按免疫程序实施免费接种。托幼机构和学校对新入托(园)、入学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接种 不得以收费类疫苗替代免费疫苗接种
办法指出, 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示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及其责任区域,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按照就近或划片的原则实施预防接种。在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增设固定接种点或临时接种点,适当延长预防接种时间,提高预防接种率。
同时,预防接种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标明预防接种的责任区域范围和免费疫苗的种类、接种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在预防接种前,应公告接种的时间、地点及对象。预防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时要对受种者履行告知义务,不得以收费类疫苗替代免费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