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1日电(记者刘彤)记者1日从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2014年西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调整意见已正式出台,西安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1.5万元调整至1万元。
据了解,在2013年西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基础上,西安市发改委、西安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对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事项进行会商并提出调整意见,已经西安市政府研究同意。调整事项具体为: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由1.5万元下调至1万元,同时将人均投保费用由15元提高到20元;将新农合人均投保费用由25元调整到30元。
大病保险资金若出现结余,将留存在西安市财政局大病保险专户内,作为下一年度大病保险风险资金,当累计结余资金超过投保费用的25%时,超过部分计入下一年度投保费用。报销范围等操作细则调整在与保险公司的承保合同书中明确。
目前,西安全市各区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已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