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印发《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方案》明确,2016年~2020年,上述5部门在全国联合组织开展三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方案》具体为全国834个贫困县县级医院与三级医院间确立了一对一对口帮扶关系。
《方案》要求,到2020年,要通过一对一的对口帮扶,每年为受援医院“解决一项医疗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新增一个服务项目”;使其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的诊疗能力显著提高;为其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临床专业技术人才和医院管理人才。贫困县至少有一家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30万人口以上的贫困县至少有一家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方案》要求,支援医院要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向县级医院派驻由1名院长或者副院长、至少5名医务人员组成的团队(中医医院可派驻3名)驻点帮扶,帮助受援医院开展日常诊疗服务,建立针对当地疾病谱的临床诊疗科目。要加强近3年外转率排名前5位~10位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有条件的贫困县可以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临床检验、消毒供应等中心,推动县域内医疗资源共享。支援医院为当地三级医院的,可采取委托经营管理、医疗联合体等方式,由派驻人员担任贫困县县级医院院长或副院长、科室主任,建立紧密型上下联动机制。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还应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关系,通过远程医疗服务提高贫困县医疗服务水平和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