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是国际聋人日。很多人对2005年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记忆深刻,但多数人并不知道:参加舞蹈表演的21位聋哑演员中,有18位是由于两岁左右发烧时使用抗菌药导致耳聋。据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我国7岁以下儿童因为不合理使用抗菌药造成耳聋者多达30万,占总体聋哑儿童的比例高达30%~40%。目前,除遗传因素外,药物致聋已成为我国聋儿的主要发病原因。如何安全用药,预防耳聋,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引起耳聋的药物要慎用
在我国基层或者偏远的农村地区,耳毒性药物的使用十分普遍和随意,有些甚至达到了滥用的程度。有些人因随便乱用抗感染药物,在不知不觉中对听觉造成了很大伤害,甚至丧失了珍贵的听力。
“973”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杨仕明教授指出,目前耳毒性药物主要包括氨基糖苷类、水杨酸类、抗肿瘤类、酒精类等,已成为造成儿童听力损伤的主要原因之一。
目前已知的耳毒性药物有百余种,氨基糖苷类抗菌药包括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小诺霉素、新霉素、托布霉素、洁霉素等。非氨基糖苷类抗菌药包括氯霉素、紫霉素、红霉素、万古霉素、卷曲霉素、春雷霉素、里杜霉素、巴龙霉素、尼泰霉素、多粘菌素B等。另外还有:水杨酸盐(阿司匹林、非那西汀、APC、保泰松等);利尿剂(速尿、利尿酸、汞撒利等);抗肿瘤药物(顺铂、氮芥、博来霉素、氨甲嘌呤等);中药(乌头碱,重金属盐如汞、铅、砷等);其他如奎宁、氯奎等。
专家介绍,不同药物致聋各有其特点,如氨基糖苷类抗菌药致聋,最早表现为出现高频听力下降,因语言频率尚未受累,患者常常不会自己感到耳聋。如果能够早期发现,立即停药和采取积极的治疗措施,有可能制止耳聋发展。此外,氨基糖苷类药物有明显的家族易感性,用药量与中毒程度并不相关,有些患者少量用药就可能导致不可逆的重度耳聋。利尿剂致聋多为可逆性的,早期停药后听力多可恢复,但肾功能不良或与氨基糖苷类抗菌药合并使用,则有可能会造成永久性耳聋。
耳毒性药物有适用原则
耳毒性药物的适用原则有以下五点。一是要注意严格掌握适应证,限用于严重细菌感染性疾病或对其他抗菌药有耐药性的患者,不宜用于肾炎、气管炎、扁桃体炎等症。二是肾功能不全者,应减少剂量或延长间隔时间。幼儿、老人及孕妇应忌用或慎用。三是用药总量不宜过大,疗程不能太长,要按规定用量使用,成人疗程一般不超过7~10天。链霉素可酌情延长。有条件时,用药期间应做血药浓度检测。四是一旦出现眩晕、耳鸣,应立即减量或停用,若需要较长时间用药,应定期做听力及肾功能检查。五是不要忽视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如庆大霉素与羧苄青霉素合用,可使前者的抗菌效力降低;庆大霉素与速尿、利尿酸、氯喹、氮芥、心得安、保泰松、甲地孕酮等合用,可加剧对内耳及肾脏的毒性反应;若与晕海宁同用,会掩盖耳毒性反应。
杨明仕教授认为,对耳毒性抗菌药也不能因噎废食,而应按病情需要,该用时还得用,特别是局部用药,比如庆大霉素和新霉素耳部术后换药已经在临床长期使用很有效果。再如链霉素是抗结核病的一线用药,必要时还是需要应用。在应用耳毒性抗菌药前询问药物过敏或家族史,在用药过程中注意严密观察病情,注意有无早期中毒症状发生。一旦出现中毒症状应立即停药。服药期间要定期复查听力,一旦病情许可应立即停药。总之,耳毒性药物的使用,应在医师的正确指导下合理用药,长期使用者需定期复查听力。
预防感染须科学用药
预防感染、科学用药是防聋的重要措施。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听力筛查中心主任黄丽辉指出,准妈妈在孕期要注意预防各种感染,一旦感染要及时进行治疗;孕期用药要慎重,尤其要特别注意耳毒性药物的使用。围产期要预防听觉系统的损害,尤其要避免内耳毛细胞和听神经的受损,如早产、产伤、宫内窘迫、缺氧或新生儿黄疸等,极易引起感音神经性耳聋。对此,若发生缺氧应该及时改善缺氧状况,发生黄疸应给予营养支持,尽量避免对内耳毛细胞和听神经的损伤。而感染性耳聋是婴幼儿期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预防小儿分泌性中耳炎导致的传导性耳聋,新妈妈要注意喂奶姿势,尽量不要让婴儿呛奶引起中耳积液,进而导致听力损伤;还要注意预防由于腮腺炎、高热等疾病导致的感音神经性耳聋;小儿期要特别注意避免使用氨基苷类抗菌药,以免发生耳聋。
对于药物中毒性耳聋,治疗应早期进行,用药主要以神经营养药物为主,如维生素A、复合维生素B、ATP、辅酶A等,并可使用高压氧治疗。此外,中药苍术、生地、枸杞等对内耳亦有一定的保护作用。早期轻度患者听力多可恢复,而对于中毒时间较久的耳聋患者,一般治疗方法无明显效果,根据听力损失情况,可选配适宜的助听器;如双侧重度以上耳聋可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在术后进行听觉语言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