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电 19日凌晨,甘肃《天水日报》主办的官方网站《天天天水》网以《关于一则网络舆情的真相调查》为题,回应了张家川县发帖被拘少年杨某失学事件。调查引用秦州区教育部门的意见称,杨某可在秦州区育生中学继续借读,并需补办正式借读手续,也可返回原张家川县张家川镇中学就读。
今年9月,16岁的初中生杨某因在互联网发帖质疑张家川县城发生的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17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5日,引起广泛关注。
9月22日晚,甘肃警方称,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宽严相济的政策,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决定撤销刑事拘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当夜,杨某被释放。
11月18日,杨某“失学”。针对这一事件,甘肃省教育厅官方微博回应称已关注,并责成天水市教育局立即核查。
《天天天水》网报道说,天水市秦州区教育局调查后公布结果称,今年10月29日,育生中学杨姓副校长受其表弟之托,在没有请示校长、没有履行任何程序、没有任何借读手续的情况下,轻信杨某父亲所谓因其工作调至市区需孩子借读为由的谎话,擅自作主、私开证明,将原张家川县张家川镇中学初三学生杨某接收到秦州区育生中学借读。该生到校后正常上学。
期间,11月8日,天水市检察机关就杨某网上发贴称其在张家川县公安局被拘期间曾遭警察殴打,对张家川县公安局立案调查时,对杨某进行核实问讯。11月16日、17日,市公安机关对杨某涉嫌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问询调查。
育生中学杨姓副校长知情后,因其擅自安排杨某借读深感紧张,加之杨某家长迟迟不能提供其承诺的工作调动证明,深感压力巨大,又私下和杨某家长联系做工作,让杨某尽快返回原校就读,以图掩盖其私自安排借读生的错误行为。杨某父亲杨牛胡表示同意,并出具了以图为该副校长推脱错误责任的所谓书面说明:“现杨某离开育生中学,与育生中学没有任何关系”。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才发生了网传杨某18日早上离开学校的一幕。
秦州区教育部门表示,在尊重杨某及其家长意愿的前提下,本着对孩子负责的精神,杨某可在秦州区育生中学继续借读,并需补办正式借读手续,也可返回原张家川县张家川镇中学就读。
目前,市、区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在办理借读过程中是否还存在其它违规行为,正在做进一步的调查。(完)